防爆電動機從結構上與通用型電機貌似沒有太大區別,實則還是有關鍵性的性能要求;電機的有繞組定子、轉子與普通電機相同,但電機機座、端蓋和軸承蓋組成的外殼必須具備防爆功能,冷卻系統與接線盒組成也有一些特殊要求。
電動機的防爆外殼由機座、帶防爆接合面的端蓋和壓蓋組成。外殼和緊固件以規定壓力進行水壓試驗時,應能保持無滲漏並不產生永久變形,該壓力等於在標準條件下點燃爆炸性混合物而產生之實際壓力的一倍半,即零部件水壓試驗的壓力應大於實際可能承受的壓力並留有一定裕度,最小按照每平方釐米3千克控制。
鑑於不同電機廠家零部件生產組織方式的區別,防爆電機零部件組織的質量控制應比普通電機零部件更嚴格,零部件存在的缺陷很可能會導致電機運行過程中的嚴重事故;用於普通電機零部件修補的措施不一定適宜於防爆電機,電機的生產組織也應嚴格按照規範的工藝要求執行,零部件生產加工過程的檢驗,檢驗方法的適宜性和有效性,應符合規定要求並以過必要的驗證。
同樣,最大功率短路電弧,在殼內引燃大氣下的爆炸氣體混合物時,連接外殼零件的緊固件,也應保持完好和不產生永久變形。
外殼轉動部分與固定部分的連接處均應按防爆要求處理。整個通風系統包括電機內從外部吹風的風扇,風扇罩和機座與端蓋外面的冷卻部件。
防爆電機接線盒,同樣應為防爆結構,在它裡面有和定子繞組相聯的動力接線柱,也有操作迴路與保護迴路的接線柱。接線柱經過符合防爆要求的特種絕緣端子和電動機內腔相連接。接到電源線路的電纜通過特殊的密封裝置接到接線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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