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投標的程序:
1、公開招標應當發布招標通告。
2、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編制投標文件。
3、開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以公開方式進行。
4、評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
5、確定中標人並籤合同。
二、招投標的時間:
1、發售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公告正式媒介發布至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時間間隔一般不少於10日;招標文件揮著資格預審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於5日。
2、接受招標文件。自招標額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20天。
3、開標評標會。開標由招標人支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和定標應當在30日內完成。
4、確定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應當在開標後10日內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中標候選人。
5、中標候選人公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招標人應當在公示期滿之日起10內確定中標人。
6、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人確定之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7、向發改委或者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總結報告。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的報告。
8、訂立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後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退還中標保證金。
一、招投標的程序:
1、公開招標應當發布招標通告。
2、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編制投標文件。
3、開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以公開方式進行。
4、評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
5、確定中標人並籤合同。
二、招投標的時間:
1、發售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公告正式媒介發布至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時間間隔一般不少於10日;招標文件揮著資格預審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於5日。
2、接受招標文件。自招標額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20天。
3、開標評標會。開標由招標人支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和定標應當在30日內完成。
4、確定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應當在開標後10日內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中標候選人。
5、中標候選人公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招標人應當在公示期滿之日起10內確定中標人。
6、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人確定之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7、向發改委或者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總結報告。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的報告。
8、訂立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後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退還中標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