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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北南北又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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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戶4424918208926
1)加工後的棉纖維必須使用公稱壓力不小於400噸的打包機進行打包。
2)打包機應有自動取棉樣裝置(包包取樣)。每個棉樣重量約125克,每包棉包取兩個棉樣,一份送公檢機構檢驗,一份由企業保存。
3)皮棉成包採用裸包方式,用8根鋼絲進行綑紮,成包後進行稱重,結果進行記錄。
4)通過套包平台套包。包裝材料採用棉布、專用塑料袋或編織袋。
5)用打碼機打印條形碼,放置在棉樣和棉包上。
6)棉包通過自動輸送系統和專用夾包車運往指定地點。
7)棉花包裝:包重為(227±10 )kg,棉包尺寸為:1400 mm×530 mm×700mm。5操作標準5.1、棉包稱重使用加工項目實施小組確定的電子稱,精度要達到0.1kg,具備與條形碼信息管理系統兼容的數據通訊接口。
5.2、棉包毛重稱量結果通過電子稱數據通訊接口自動傳送到條形碼信息管理系統。確保棉包重量結果真實、準確。
5.3、成包皮棉應進行逐包編碼,條碼卡作為每包棉花身份和檢測、查詢該包棉花質量狀況的信息載體。
條碼卡及其載明的棉包初始信息由加工項目實施小組按照《棉花質量公證檢驗信息系統條形碼編碼規則》開發的條形碼信息管理系統生成。
5.4、棉包初始信息包括:產地、加工單位、生產日期、加工類型、毛重、回潮率、籽棉等級、樣批號、生產線號、流水包號。
5.5、棉包初始信息項目中,產地和加工項目實施小組在安裝條形碼信息管理系統時設置。
生產日期、加工類型、籽棉等級、生產線號、樣批號由信息管理員在每個班次開始加工之前設置。
毛重、回潮率、流水包號在加工過程中實時生成。
5.6、信息管理員應嚴格按照《棉包條形碼信息管理系統操作規程》進行條形碼初始信息相關項目設置,保證條碼卡信息內容真實、準確,與加工棉花實際情況一致。5.7、棉包稱重結束後,條形碼信息管理系統即採集完畢該包棉花所有初始信息,經信息管理員確認後,打碼機即打印出該包棉花條碼卡。
5.8、條碼卡一式四聯。兩聯大卡片為棉包掛帶條碼卡,兩聯小卡片為樣品夾帶條碼卡。
5.9、棉包套包稱重後,在縫包時,一個棉包條碼卡放置於包布內,一個縫製在包頭上,並在另一側包頭標注樣批號及包號。
5.10、包裝方法。包裝方法確定為兩種:綑紮法和套包法。確定為兩種方法的原因:
第一、選擇綑紮法主要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棉包的移位和裝運仍是使用鐵勾,很容易勾破包裝袋而破壞棉花包裝和棉花質量,而不得不採用綑紮包裝方式。
第二、選擇套包法主要是與國際接軌和便於取棉樣。
回覆列表
棉花包裝要求採用棉布外綑紮方式。包裝材料和綑紮材料須符合GB 6975-2013 《棉花包裝》國家標準、GH/T 1068-2010《棉花包裝用聚酯綑紮帶》等規定。
同一批次棉包的包裝和綑紮材料應使用同一生產廠家生產的同一型號產品。棉包外形和尺寸要符合GB 6975-2013 《棉花包裝》國家標準中Ⅰ型包規定,每批平均單包淨重(生產在線重量)227公斤(允差幅度為±10公斤)。
棉包條碼固定在棉包兩頭,刷嘜要按照《棉花國家標準》(GB 1103.1-2012)中包裝標識標誌要求,在棉包兩頭刷明棉花產地、棉花加工單位、批號、包號、毛重、異性纖維含量代號、生產日期等內容,內容應齊全,字跡應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