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部領導輪流安全值班職責
(一)帶班領導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並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二)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三)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到險情時,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併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帶。
二、現場帶班生產工作內容
1、現場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在掌握現場施工內容的同時應切實掌握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狀況,並做好相關記錄。
2、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重大危險源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中規定內容的檢查和巡視,並有相關記錄。
3、嚴格落實制止“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並按規定給予處罰,嚴禁違章指揮。
4、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組織協調工程項目各個分包單位的安全質量生產活動。
5、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立即安排人員進行整改,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險情和隱患時,帶班人員要立即組織採取停工、撤人、組織人員製定整改措施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督促整改落實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
6、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並組織人員搶險救援,同時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相關規定向上級上報事故情況。
7、帶班領導必須每日認真填寫施工現場帶班生產工作記錄並簽字存檔。帶班生產工作記錄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並簽字確認:當日的施工生產工作內容、安全防範重點部位和措施、巡查記錄(檢查出的問題和處理方法)、整改落實情況(先前帶班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形成檢查閉環)、特殊情況(突發事件及協調處理情況)、交接班記錄(交代接班人相關工作重點)。
三、項目部領導施工現場帶班交接班制度。
帶班領導應當向接班的領導詳細告知當前施工現場安全存在的問題、需要注意的事項等,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四、項目部領導施工現場帶班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項目部領導施工現場帶班生產工作記錄由當班領導填寫,由安質環保部每月負責整理,並存檔備查。
五、相關要求
1、現場帶班人員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帶班職責,嚴格執行現場帶班人員的規定,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項目負責人每月帶班時間不得少於施工時間的80%,現場帶班人員有特殊情況需離開現場時必須向建設單位請假,並安排人員替班。
3、現場帶班人員必須穿戴工裝,不准著便裝進入生產現場。
4、現場帶班人員要認真記錄檢查問題,交接班時雙方簽字必須齊全。
5、現場帶班人員在巡查中所發現的違章行為,一併給予責任分包單位和責任分包領導進行處罰。
6、進一步嚴格執行領導幹部現場帶班制度,重視施工安全生產,切實深入一線真抓實幹,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六、考核規定
1、現場帶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
2、現場帶班人員請假後,未及時安排人員造成空崗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
3、帶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的,一併給予嚴肅處理和處罰。
4、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問題未及時複查驗收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製定不合理造成後果的,視情節給予責任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5、由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帶班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一、項目部領導輪流安全值班職責
(一)帶班領導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並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二)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三)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到險情時,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併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帶。
二、現場帶班生產工作內容
1、現場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在掌握現場施工內容的同時應切實掌握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狀況,並做好相關記錄。
2、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重大危險源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中規定內容的檢查和巡視,並有相關記錄。
3、嚴格落實制止“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並按規定給予處罰,嚴禁違章指揮。
4、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組織協調工程項目各個分包單位的安全質量生產活動。
5、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立即安排人員進行整改,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險情和隱患時,帶班人員要立即組織採取停工、撤人、組織人員製定整改措施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督促整改落實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
6、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並組織人員搶險救援,同時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相關規定向上級上報事故情況。
7、帶班領導必須每日認真填寫施工現場帶班生產工作記錄並簽字存檔。帶班生產工作記錄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並簽字確認:當日的施工生產工作內容、安全防範重點部位和措施、巡查記錄(檢查出的問題和處理方法)、整改落實情況(先前帶班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形成檢查閉環)、特殊情況(突發事件及協調處理情況)、交接班記錄(交代接班人相關工作重點)。
三、項目部領導施工現場帶班交接班制度。
帶班領導應當向接班的領導詳細告知當前施工現場安全存在的問題、需要注意的事項等,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四、項目部領導施工現場帶班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項目部領導施工現場帶班生產工作記錄由當班領導填寫,由安質環保部每月負責整理,並存檔備查。
五、相關要求
1、現場帶班人員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帶班職責,嚴格執行現場帶班人員的規定,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項目負責人每月帶班時間不得少於施工時間的80%,現場帶班人員有特殊情況需離開現場時必須向建設單位請假,並安排人員替班。
3、現場帶班人員必須穿戴工裝,不准著便裝進入生產現場。
4、現場帶班人員要認真記錄檢查問題,交接班時雙方簽字必須齊全。
5、現場帶班人員在巡查中所發現的違章行為,一併給予責任分包單位和責任分包領導進行處罰。
6、進一步嚴格執行領導幹部現場帶班制度,重視施工安全生產,切實深入一線真抓實幹,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六、考核規定
1、現場帶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
2、現場帶班人員請假後,未及時安排人員造成空崗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
3、帶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的,一併給予嚴肅處理和處罰。
4、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問題未及時複查驗收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製定不合理造成後果的,視情節給予責任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5、由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帶班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