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黃赤交角,使太陽直射點不斷移動,就有一年四季的變化了 四季的劃分 四季的劃分,中國與西方有所不同。
中國的四季劃分方法,強調季節的天文特徵:夏季是一年中白晝最長,正午太陽最高的季節;冬季是一年中白晝最短,正午太陽最低的季節;春秋兩季,晝夜均勻,正午太陽高度適中,是冬夏之間的過渡季節。
具體地說,它以二十四氣中的“四立”(立春、立夏、立秋和立冬)為四季的起止,而以二分二至為四仲(見四季的劃分)。
春季:立春為起點,春分為中點,立夏為終點; 夏季:立夏為起點,夏至為中點,立秋為終點; 秋季:立秋為起點,秋分為中點,立冬為終點; 冬季:立冬為起點,冬至為中點,立春為終點。
這樣的四季,具有明顯的天文意義,但與實際的氣候情況不符。
例如,立春和立秋,是春秋二季的開始,而在氣候上仍是隆冬和盛夏;夏至和冬至,是夏季和冬季的中點,可是在氣候上,它們並非一年中最熱和最冷的時候。
二十四氣是中國勞動人民長期進行天文、氣象和物候觀測的經驗總結,是中國古代的一項偉大科學成就。
它的劃分兼具天文季節和氣候季節的特點。
它的二分二至和四立(合稱八節),表達的是天文季節;而雨水、驚蟄、清明、穀雨、小滿、芒種、小暑、大暑、處暑、白露、霜降、小雪、大雪、小寒和大寒等氣,則明顯地表示氣候和農事季節。
其中的大暑和大寒,分別表示一年中最熱和最冷的季節。
大暑是夏至後第二氣,即夏至後一個月,大體與傳統的“三伏”中的中伏相當;大寒是冬至後第二氣,即冬至後一個月,同傳統的“三九”相近。
故民諺有“冷在三九,熱在中伏”。
天文季節和氣候季節,區別明顯,結合緊密。
西方的四季劃分,較多地側重於氣候方面。
它把二分二至看作四季的起點。
這樣的四季比中國的天文四季各推遲一個半月。
例如,從立春至春分的一個半月,在中國屬春季的前半部分,而在西方卻是冬季的後半部分。
無論是中國的四季,還是西方的四季,都是按二分二至劃分的,它們都有確切的天文含義。
兩種劃分方法本身都是天文上的,因而都不可能全面地考慮氣候的特點。
按天文上的定義,一年分成大致相等的四個季節;同一季節,在不同緯度都有同樣的始終。
而在氣候上,春夏秋冬四季,不一定是長短相等的;同一季節,在不同緯度也會有不同的始終。
要使春夏秋冬四季反映地面上的氣候條件,必須採用氣候本身的標準來劃分四季。
氣候學上通常以侯平均溼度(每5日的平均氣溫)作為季節的劃分標準:候溫高於22℃的時期為夏季,低於10℃為冬季,介於二者之間的為春季和秋季。
這樣,各地的春夏秋冬四季,都有共同的溫度標準。
但是,同一地點,四季必然長短不一;不同地點,同一季節並非同時始終。
而且,並非到處都有四季。
因為有黃赤交角,使太陽直射點不斷移動,就有一年四季的變化了 四季的劃分 四季的劃分,中國與西方有所不同。
中國的四季劃分方法,強調季節的天文特徵:夏季是一年中白晝最長,正午太陽最高的季節;冬季是一年中白晝最短,正午太陽最低的季節;春秋兩季,晝夜均勻,正午太陽高度適中,是冬夏之間的過渡季節。
具體地說,它以二十四氣中的“四立”(立春、立夏、立秋和立冬)為四季的起止,而以二分二至為四仲(見四季的劃分)。
春季:立春為起點,春分為中點,立夏為終點; 夏季:立夏為起點,夏至為中點,立秋為終點; 秋季:立秋為起點,秋分為中點,立冬為終點; 冬季:立冬為起點,冬至為中點,立春為終點。
這樣的四季,具有明顯的天文意義,但與實際的氣候情況不符。
例如,立春和立秋,是春秋二季的開始,而在氣候上仍是隆冬和盛夏;夏至和冬至,是夏季和冬季的中點,可是在氣候上,它們並非一年中最熱和最冷的時候。
二十四氣是中國勞動人民長期進行天文、氣象和物候觀測的經驗總結,是中國古代的一項偉大科學成就。
它的劃分兼具天文季節和氣候季節的特點。
它的二分二至和四立(合稱八節),表達的是天文季節;而雨水、驚蟄、清明、穀雨、小滿、芒種、小暑、大暑、處暑、白露、霜降、小雪、大雪、小寒和大寒等氣,則明顯地表示氣候和農事季節。
其中的大暑和大寒,分別表示一年中最熱和最冷的季節。
大暑是夏至後第二氣,即夏至後一個月,大體與傳統的“三伏”中的中伏相當;大寒是冬至後第二氣,即冬至後一個月,同傳統的“三九”相近。
故民諺有“冷在三九,熱在中伏”。
天文季節和氣候季節,區別明顯,結合緊密。
西方的四季劃分,較多地側重於氣候方面。
它把二分二至看作四季的起點。
這樣的四季比中國的天文四季各推遲一個半月。
例如,從立春至春分的一個半月,在中國屬春季的前半部分,而在西方卻是冬季的後半部分。
無論是中國的四季,還是西方的四季,都是按二分二至劃分的,它們都有確切的天文含義。
兩種劃分方法本身都是天文上的,因而都不可能全面地考慮氣候的特點。
按天文上的定義,一年分成大致相等的四個季節;同一季節,在不同緯度都有同樣的始終。
而在氣候上,春夏秋冬四季,不一定是長短相等的;同一季節,在不同緯度也會有不同的始終。
要使春夏秋冬四季反映地面上的氣候條件,必須採用氣候本身的標準來劃分四季。
氣候學上通常以侯平均溼度(每5日的平均氣溫)作為季節的劃分標準:候溫高於22℃的時期為夏季,低於10℃為冬季,介於二者之間的為春季和秋季。
這樣,各地的春夏秋冬四季,都有共同的溫度標準。
但是,同一地點,四季必然長短不一;不同地點,同一季節並非同時始終。
而且,並非到處都有四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