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標識應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入口或作業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置,根據需要分別設置當心中毒或者當心有毒氣體警告標識,戴防毒面具穿防護服注意通風等指令標識和緊急出口救援電話等提示標識。
凡列入《高毒物品目錄》的生產使用崗位,在醒目位置應設置《有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卡》;在高毒物品作業場所應設置紅色警示線;在一般有毒物品作業場所應設置黃色警示線。警示線設在使用有毒作業場所外緣不少於30cm處。在高毒物品作業場所應急撤離通道設置緊急出口提示標識。在洩險區啟用時,應設置禁止入內禁止停留警示標識,並加注必要的警示語句。
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發生故障時,或者維修、檢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產裝置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應設置禁止啟動或禁止入內警示標識,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語句。
在產生粉塵的作業場所應設置注意防塵警告標識和戴防塵口罩指令標識;在可能產生職業性灼傷和腐蝕的作業場所,應設置當心腐蝕警告標識和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穿防護鞋等指令標識;在產生噪聲的作業場所,應設置噪聲有害警告標識和戴護耳器指令標識;在高溫作業場所應設置注意高溫警告標識;在可引起電光性眼炎的作業場所,應設置當心弧光警告標識和戴防護鏡指令標識;存在生物性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應設置當心感染警告標識和相應的指令標識;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裝置的作業場所,應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告標識和相應的指令標識。
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應設置相應的設備警示標識。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產品包裝要設置醒目的產品包裝警示標識和簡明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載明產品特性、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後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以及應急救治措施內容。貯存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材料的場所,應在入口處和存放處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以及簡明中文警示說明。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對下列設備和場所設置規定的警示標識:放射性同位素和裝有放射性同位素的儀表、容器,應當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示標識;放射性同位素的貯存場所醒目處,應當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示標識;放射工作場所出入口處,應當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示標識;含密封性放射性同位素裝置、儀表及射線裝置的使用和調試維修場所,應當設置必要的警示標識;在室外、野外從事放射工作及其野外作業放射性同位素臨時貯存場所,應當劃出安全防護區域,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示標識,必要時,設專人警戒;開放型放射工作場所按有關標準分為控制區、監督區時,可採用國際通用顏色(紅、黃)作為工作區域標識;在控制區進出口及其他適當位置,應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示標識。
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應設置臨時警示線,劃分出不同功能區。紅色警示線設在緊鄰事故危害源周邊,將危害源與其他的區域分隔開來,限佩戴相應防護用具的專業人員才可進入紅色區域。黃色警示線設在危害區域的周邊,其內是危害區,其外連接潔淨區,此區域內的人員要佩戴適當的防護用具,出入此區域的人員必須進行洗消處理。綠色警示線設在救援區域的周邊,將救援人員與公眾隔離開來,患者的搶救治療、指揮機構設在此區域內。
警示標識應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入口或作業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置,根據需要分別設置當心中毒或者當心有毒氣體警告標識,戴防毒面具穿防護服注意通風等指令標識和緊急出口救援電話等提示標識。
凡列入《高毒物品目錄》的生產使用崗位,在醒目位置應設置《有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卡》;在高毒物品作業場所應設置紅色警示線;在一般有毒物品作業場所應設置黃色警示線。警示線設在使用有毒作業場所外緣不少於30cm處。在高毒物品作業場所應急撤離通道設置緊急出口提示標識。在洩險區啟用時,應設置禁止入內禁止停留警示標識,並加注必要的警示語句。
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發生故障時,或者維修、檢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產裝置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應設置禁止啟動或禁止入內警示標識,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語句。
在產生粉塵的作業場所應設置注意防塵警告標識和戴防塵口罩指令標識;在可能產生職業性灼傷和腐蝕的作業場所,應設置當心腐蝕警告標識和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穿防護鞋等指令標識;在產生噪聲的作業場所,應設置噪聲有害警告標識和戴護耳器指令標識;在高溫作業場所應設置注意高溫警告標識;在可引起電光性眼炎的作業場所,應設置當心弧光警告標識和戴防護鏡指令標識;存在生物性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應設置當心感染警告標識和相應的指令標識;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裝置的作業場所,應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告標識和相應的指令標識。
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應設置相應的設備警示標識。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產品包裝要設置醒目的產品包裝警示標識和簡明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載明產品特性、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後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以及應急救治措施內容。貯存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材料的場所,應在入口處和存放處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以及簡明中文警示說明。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對下列設備和場所設置規定的警示標識:放射性同位素和裝有放射性同位素的儀表、容器,應當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示標識;放射性同位素的貯存場所醒目處,應當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示標識;放射工作場所出入口處,應當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示標識;含密封性放射性同位素裝置、儀表及射線裝置的使用和調試維修場所,應當設置必要的警示標識;在室外、野外從事放射工作及其野外作業放射性同位素臨時貯存場所,應當劃出安全防護區域,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示標識,必要時,設專人警戒;開放型放射工作場所按有關標準分為控制區、監督區時,可採用國際通用顏色(紅、黃)作為工作區域標識;在控制區進出口及其他適當位置,應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示標識。
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應設置臨時警示線,劃分出不同功能區。紅色警示線設在緊鄰事故危害源周邊,將危害源與其他的區域分隔開來,限佩戴相應防護用具的專業人員才可進入紅色區域。黃色警示線設在危害區域的周邊,其內是危害區,其外連接潔淨區,此區域內的人員要佩戴適當的防護用具,出入此區域的人員必須進行洗消處理。綠色警示線設在救援區域的周邊,將救援人員與公眾隔離開來,患者的搶救治療、指揮機構設在此區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