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按規定使用工作票進行工作
[說明]下列情況執行本條規定
1、現場作業沒有按《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機械部分)、《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使用工作票或事故應急搶修單;
2、現場作業前沒有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3、二次系統上工作,未按《安規》要求填寫二次安全措施票。
二、不按規定做好安全措施在設備上工作
[說明]按照《安規》“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的規定,在電氣設備上安全工作,必須事先完成停電、驗電、接地、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圍欄)的技術措施和《安規》在其它章節明確的安全技術措施。以下幾種情況執行本條規定
1、工作票上填寫(包括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補充的)的主要安全措施不滿足《安規》的要求。如漏拉、合斷路器;漏拉、合隔離刀閘;沒有按規定掛接地線;
2、未按《安規》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未做好安全措施前工作人員擅自工作;
4、作業人員擅自變更安全措施進行工作;
5、掛接地線前沒有驗電;
6、沒有設置安全圍欄或懸掛警示牌(包括在公路邊施工兩端沒有設置安全警示牌)。
三、不按規定使用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
[說明]按照變電《安規》2.3.7條、線路安規4.2.1條規定可以不用操作票操作除外,其它操作均必須使用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無票或監護人不持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屬於違反本條規定。
四、無人監護進行倒閘操作(單人值班變電站應與調度核對並做好記錄)或在高壓設備上工作
[說明]倒閘操作或工作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屬於無人監護行為
1、未指派監護人;
2、監護人本人擅自脫離監護工作崗位致使操作人員或工作人員失去監護,屬監護人違章;
3、監護人未到監護現場前,操作人員或工作人員擅自進行操作或工作,屬操作人員或工作人員違章。
五、高空作業不繫好安全帶或進入生產(施工)現場不按規定戴好安全帽
[說明]在離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作業,均必須繫好安全帶(繩);在平行移動作業的杆塔(構架)上作業時,還應使用有後備繩的雙保險安全帶;站在離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的梯子上工作時,應有專人扶持梯子,並將安全帶(繩)掛在高於工作地點的梯子或其他可靠位置;任何人在進入除辦公室、控制室(含控制室屏後的繼電保護室)、通信機房、值班室和檢修班組室以外的其他工作場所必須戴安全帽,並繫牢下鄂帶。否則,視為違反本條規定。
一、不按規定使用工作票進行工作
[說明]下列情況執行本條規定
1、現場作業沒有按《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機械部分)、《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使用工作票或事故應急搶修單;
2、現場作業前沒有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3、二次系統上工作,未按《安規》要求填寫二次安全措施票。
二、不按規定做好安全措施在設備上工作
[說明]按照《安規》“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的規定,在電氣設備上安全工作,必須事先完成停電、驗電、接地、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圍欄)的技術措施和《安規》在其它章節明確的安全技術措施。以下幾種情況執行本條規定
1、工作票上填寫(包括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補充的)的主要安全措施不滿足《安規》的要求。如漏拉、合斷路器;漏拉、合隔離刀閘;沒有按規定掛接地線;
2、未按《安規》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未做好安全措施前工作人員擅自工作;
4、作業人員擅自變更安全措施進行工作;
5、掛接地線前沒有驗電;
6、沒有設置安全圍欄或懸掛警示牌(包括在公路邊施工兩端沒有設置安全警示牌)。
三、不按規定使用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
[說明]按照變電《安規》2.3.7條、線路安規4.2.1條規定可以不用操作票操作除外,其它操作均必須使用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無票或監護人不持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屬於違反本條規定。
四、無人監護進行倒閘操作(單人值班變電站應與調度核對並做好記錄)或在高壓設備上工作
[說明]倒閘操作或工作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屬於無人監護行為
1、未指派監護人;
2、監護人本人擅自脫離監護工作崗位致使操作人員或工作人員失去監護,屬監護人違章;
3、監護人未到監護現場前,操作人員或工作人員擅自進行操作或工作,屬操作人員或工作人員違章。
五、高空作業不繫好安全帶或進入生產(施工)現場不按規定戴好安全帽
[說明]在離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作業,均必須繫好安全帶(繩);在平行移動作業的杆塔(構架)上作業時,還應使用有後備繩的雙保險安全帶;站在離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的梯子上工作時,應有專人扶持梯子,並將安全帶(繩)掛在高於工作地點的梯子或其他可靠位置;任何人在進入除辦公室、控制室(含控制室屏後的繼電保護室)、通信機房、值班室和檢修班組室以外的其他工作場所必須戴安全帽,並繫牢下鄂帶。否則,視為違反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