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運用公式法
我們知道整式乘法與因式分解互為逆變形。如果把乘法公式反過來就是把多項式分解因式。于是有:
a2-b2=(a+b)(a-b)
a2+2ab+b2=(a+b)2
a2-2ab+b2=(a-b)2
如果把乘法公式反過來,就可以用來把某些多項式分解因式。這種分解因式的方法叫做運用公式法。
二、平方差公式
1、式子: a2-b2=(a+b)(a-b)
2、語言:兩個數的平方差,等於這兩個數的和與這兩個數的差的積。這個公式就是平方差公式。
三、因式分解
1.因式分解時,各項如果有公因式應先提公因式,再進一步分解。
2.因式分解,必須進行到每一個多項式因式不能再分解為止。
四、完全平方公式
1、把乘法公式(a+b)2=a2+2ab+b2 和
(a-b)2=a2-2ab+b2反過來,就可以得到:a2+2ab+b2=(a+b)2 和 a2-2ab+b2=(a-b)2,這兩個公式叫完全平方公式。
這就是說,兩個數的平方和,加上(或者減去)這兩個數的積的2倍,等於這兩個數的和(或者差)的平方。把a2+2ab+b2和a2-2ab+b2這樣的式子叫完全平方式。
2、完全平方式的形式和特點:
項數:三項;
有兩項是兩個數的的平方和,這兩項的符號相同;
有一項是這兩個數的積的兩倍。
3、當多項式中有公因式時,應該先提出公因式,再用公式分解。
4、完全平方公式中的a、b可表示單項式,也可以表示多項式。這裡只要將多項式看成一個整體就可以了。
5、分解因式,必須分解到每一個多項式因式都不能再分解為止。
五、分組分解法
我們看多項式am+an+bm+bn,這四項中沒有公因式,所以不能用提取公因式法,再看它又不能用公式法分解因式
如果我們把它分成兩組(am+an)和(bm+bn),這兩組能分別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分別分解因式。
原式=(am+an)+(bm+bn)=a(m+n)+b(m+n)
做到這一步不叫把多項式分解因式,因為它不符合因式分解的意義。但不難看出這兩項還有公因式
一、運用公式法
我們知道整式乘法與因式分解互為逆變形。如果把乘法公式反過來就是把多項式分解因式。于是有:
a2-b2=(a+b)(a-b)
a2+2ab+b2=(a+b)2
a2-2ab+b2=(a-b)2
如果把乘法公式反過來,就可以用來把某些多項式分解因式。這種分解因式的方法叫做運用公式法。
二、平方差公式
1、式子: a2-b2=(a+b)(a-b)
2、語言:兩個數的平方差,等於這兩個數的和與這兩個數的差的積。這個公式就是平方差公式。
三、因式分解
1.因式分解時,各項如果有公因式應先提公因式,再進一步分解。
2.因式分解,必須進行到每一個多項式因式不能再分解為止。
四、完全平方公式
1、把乘法公式(a+b)2=a2+2ab+b2 和
(a-b)2=a2-2ab+b2反過來,就可以得到:a2+2ab+b2=(a+b)2 和 a2-2ab+b2=(a-b)2,這兩個公式叫完全平方公式。
這就是說,兩個數的平方和,加上(或者減去)這兩個數的積的2倍,等於這兩個數的和(或者差)的平方。把a2+2ab+b2和a2-2ab+b2這樣的式子叫完全平方式。
2、完全平方式的形式和特點:
項數:三項;
有兩項是兩個數的的平方和,這兩項的符號相同;
有一項是這兩個數的積的兩倍。
3、當多項式中有公因式時,應該先提出公因式,再用公式分解。
4、完全平方公式中的a、b可表示單項式,也可以表示多項式。這裡只要將多項式看成一個整體就可以了。
5、分解因式,必須分解到每一個多項式因式都不能再分解為止。
五、分組分解法
我們看多項式am+an+bm+bn,這四項中沒有公因式,所以不能用提取公因式法,再看它又不能用公式法分解因式
如果我們把它分成兩組(am+an)和(bm+bn),這兩組能分別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分別分解因式。
原式=(am+an)+(bm+bn)=a(m+n)+b(m+n)
做到這一步不叫把多項式分解因式,因為它不符合因式分解的意義。但不難看出這兩項還有公因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