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辦公用房標準
兩部委發布的新標準"條文說明"提出,辦公面積標準"本著從嚴控制、向基層和普通機關工作人員傾斜的原則確定的"。該原則表現在兩方面:高層領導維持原abd標準;基層幹部辦公面積均有增加。
以中央機關為例,正部級、副部級、正司(局)級、副司(局)級分別為54平方米、42平方米、24平方米和18平方米,與15年前的老標準相同。處級幹部面積則由9平方米增至12平方米;處級以下也從原來的6平方米增至9平方米。省級機關同樣如此。
正省級、副省級也是15年前的老標準,分別為54平方米、42平方米。廳局級及以下的各級別,均比15年前增加了3至6平方米。
市級機關、縣級機關則從最高級別市(縣)級正職開始,一直到處級(科級)以下,面積都比15年前增加,增加幅度最大的是市級正局(處)級,15年前為12平方米,新標準增至24平方米,相當於翻了一番。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認為,面積標準向基層傾斜,有利於超標辦公用房治理的推進。"辦公用房超標的原因是部分領導幹部追求豪華、舒適,但不排除老標準對基層幹部規定的面積有點小。新標準增加了基層幹部的面積標準,是從實際工作的需求出發。基層幹部畢竟是執行主體,某種程度對辦公用房的需求更強。"
二、會被追責的超標辦公室行為
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擅自將辦公用房權屬登記至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名下,或者不配合辦理權屬登記的;
2、未經批准建設或者大中修辦公用房的;
3、不按規定騰退移交辦公用房的;
4、未經批准租用、借用辦公用房的;
5、擅自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或者處置辦公用房的;
6、擅自安排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使用機關辦公用房的;
7、為工作人員超標準配備辦公用房,或者未經批准配備兩處以上辦公用房的;
8、有其他違反辦公用房管理規定情形的。
三、辦公室標準面積標準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11月27日消息,國家發改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印發題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標準中提到,中央機關及省級機關基本辦公用房建築面積小於(等於)6000平方米,市級機關建築面積控制在4000平方米;縣級機關在2000平方米。新標準部級正職辦公室每人不超過54平方米。
一、2019辦公用房標準
兩部委發布的新標準"條文說明"提出,辦公面積標準"本著從嚴控制、向基層和普通機關工作人員傾斜的原則確定的"。該原則表現在兩方面:高層領導維持原abd標準;基層幹部辦公面積均有增加。
以中央機關為例,正部級、副部級、正司(局)級、副司(局)級分別為54平方米、42平方米、24平方米和18平方米,與15年前的老標準相同。處級幹部面積則由9平方米增至12平方米;處級以下也從原來的6平方米增至9平方米。省級機關同樣如此。
正省級、副省級也是15年前的老標準,分別為54平方米、42平方米。廳局級及以下的各級別,均比15年前增加了3至6平方米。
市級機關、縣級機關則從最高級別市(縣)級正職開始,一直到處級(科級)以下,面積都比15年前增加,增加幅度最大的是市級正局(處)級,15年前為12平方米,新標準增至24平方米,相當於翻了一番。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認為,面積標準向基層傾斜,有利於超標辦公用房治理的推進。"辦公用房超標的原因是部分領導幹部追求豪華、舒適,但不排除老標準對基層幹部規定的面積有點小。新標準增加了基層幹部的面積標準,是從實際工作的需求出發。基層幹部畢竟是執行主體,某種程度對辦公用房的需求更強。"
二、會被追責的超標辦公室行為
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擅自將辦公用房權屬登記至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名下,或者不配合辦理權屬登記的;
2、未經批准建設或者大中修辦公用房的;
3、不按規定騰退移交辦公用房的;
4、未經批准租用、借用辦公用房的;
5、擅自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或者處置辦公用房的;
6、擅自安排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使用機關辦公用房的;
7、為工作人員超標準配備辦公用房,或者未經批准配備兩處以上辦公用房的;
8、有其他違反辦公用房管理規定情形的。
三、辦公室標準面積標準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11月27日消息,國家發改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印發題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標準中提到,中央機關及省級機關基本辦公用房建築面積小於(等於)6000平方米,市級機關建築面積控制在4000平方米;縣級機關在2000平方米。新標準部級正職辦公室每人不超過54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