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評項目
書寫、口語、聽力等
二、考評目標
1.通過素養考查全面了解學生本學期在書寫、口語、聽力等方面的發展情況。
2.在關注學生知識與技能理解和掌握的同時,關注學生口語、聽力等的發展。
3.採用多種形式和手段進行評價,使評價成為學生自我展示的舞台,用評價促進學生的積累,激勵學生的平時學習,真正實現主動、全面的發展。
三、考評原則
1.以學生的發展為本,既關注學習的結果、又關注學習的過程。
2.評價內容多維化,從本學段學生學科素養提昇的重點方面展開評價。
3.評價主體多元化,教師、學生、家長多方面參與到學生素養評價中來。
4.評價方式多樣化,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書面檢測與實踐展示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
5.評價等級分優秀、良好、合格和暫未達標四個等級,其中優秀人數不超過85%。
四、考查標準
1.書寫部分(滿分20分,考查內容:學生平時作業;考查方式:教師觀察;考查方式:教師觀察)
表現狀態
得分區域
書寫認真、美觀為優秀
18-20
書寫欠認真,作有塗改率低為良好
15-17
書寫不認真,作有塗改率較高為合格
12-14
書寫潦草,作業版面極不整潔為暫未達標
11分以下
2.口語部分(滿分40分,考查內容:學生相應學期學習的對話,句型,話題;測查時間:教研組在學期末學業水平測試前自行安排;考查方式:面試)
發音準確,清晰,語音,語調規範,語言流暢
36-40
發音較準確,清晰,語音,語調較規範,語言較流暢
30-35
發音基本準確,清晰,語音,語調基本規範,語言基本流暢
24-29
發音不準確,且含糊不清,語音語調生硬不正確,基本不能交流
23分以下
3.聽力部分(滿分40分,考查內容:教師根據學生一學期學習的重難點,編制考查題 ;測查時間:教研組在學期末學業水平測試前自行安排;考查方式:筆試)
學生進行測試,85分及以上,評定為優秀
學生進行測試,75分-84分,評定為良好
學生進行測試,60分-74分,評定為合格
學生進行測試,60以下,評定為暫未合格
一、考評項目
書寫、口語、聽力等
二、考評目標
1.通過素養考查全面了解學生本學期在書寫、口語、聽力等方面的發展情況。
2.在關注學生知識與技能理解和掌握的同時,關注學生口語、聽力等的發展。
3.採用多種形式和手段進行評價,使評價成為學生自我展示的舞台,用評價促進學生的積累,激勵學生的平時學習,真正實現主動、全面的發展。
三、考評原則
1.以學生的發展為本,既關注學習的結果、又關注學習的過程。
2.評價內容多維化,從本學段學生學科素養提昇的重點方面展開評價。
3.評價主體多元化,教師、學生、家長多方面參與到學生素養評價中來。
4.評價方式多樣化,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書面檢測與實踐展示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
5.評價等級分優秀、良好、合格和暫未達標四個等級,其中優秀人數不超過85%。
四、考查標準
1.書寫部分(滿分20分,考查內容:學生平時作業;考查方式:教師觀察;考查方式:教師觀察)
表現狀態
得分區域
書寫認真、美觀為優秀
18-20
書寫欠認真,作有塗改率低為良好
15-17
書寫不認真,作有塗改率較高為合格
12-14
書寫潦草,作業版面極不整潔為暫未達標
11分以下
2.口語部分(滿分40分,考查內容:學生相應學期學習的對話,句型,話題;測查時間:教研組在學期末學業水平測試前自行安排;考查方式:面試)
表現狀態
得分區域
發音準確,清晰,語音,語調規範,語言流暢
36-40
發音較準確,清晰,語音,語調較規範,語言較流暢
30-35
發音基本準確,清晰,語音,語調基本規範,語言基本流暢
24-29
發音不準確,且含糊不清,語音語調生硬不正確,基本不能交流
23分以下
3.聽力部分(滿分40分,考查內容:教師根據學生一學期學習的重難點,編制考查題 ;測查時間:教研組在學期末學業水平測試前自行安排;考查方式:筆試)
表現狀態
得分區域
學生進行測試,85分及以上,評定為優秀
36-40
學生進行測試,75分-84分,評定為良好
30-35
學生進行測試,60分-74分,評定為合格
24-29
學生進行測試,60以下,評定為暫未合格
23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