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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影流年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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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鴻鵠AB
中心城市,是指在一定區域內和全國社會經濟活動中處於重要地位、具有綜合功能或多種主導功能、起著樞紐作用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國家中心城市考察的七大指標:綜合經濟能力、科技創新能力、國際競爭能力、輻射帶動能力、交通通達能力、信息交流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等。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經濟學界通常把對國家或省級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起主要基地作用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稱作中心城市,它們構成了全國經濟活動網絡的主要連接點,對全國國民經濟發展起主導作用。
20世紀90年代中期,中國開始進入城市化的加速發展時期,城市化戰略成為國家和區域發展的基本戰略之一。同時後工業社會日漸來臨,信息與知識逐步成為城市發展的新動力,城市特別是大中城市作為信息交流與知識創新中心,在區域發展中的作用更趨重要。在新的背景下重新認識中心城市,確立新的中心城市概念與標準,賦予其新的內涵和地位具有重要的時代意義。
著名經濟學家、國家發改委諮詢專家周立群說,國家中心城市的確定,將是中央的戰略性決策要義和重要棋子。一個國家的地位不是由某一區域大小來定,而是由特大城市的地位所決定。換句話說,國家中心城市好比是國家經濟的聚寶盆,任何發達國家都會建立相應數量的“國家中心城市體系”。
中心城市,是指在一定省份區域內和全國社會經濟活動中處於重要地位、具有綜合功能或多種主導功能、起著樞紐作用的大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
中心城市是區域發展的增長極,它通過和區域的互動作用,實現各種要素與資源的最優配置,帶動城市—區域共同體的發展。
中心城市的培育將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縮小地區間發展水平的差距。 中心城市的經濟結構是區域經濟結構的反映,其經濟結構變化的方向、目標、重點、速度會影響到區域經濟的結構,是區域產業升級的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