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履平,奉化人,建文二年進士”出自張廷玉的《明史》列傳卷四十九第十四段。該段至第十八段主要介紹了應履平該人物的的生平。 這幾段內容如下: 應履平,奉化人。建文二年進士。授德化知縣。歷官吏部郎中,出為常德知府。 宣宗初,擢貴州按察使。所至祛除奸蠹,數論時政。舊制,都督府遣使於外,必領內勘合,下都司,不敢輒下衛。至是軍府浸橫,使者挾關文四馳,歷諸衛,朘軍伍。宣德七年,履平抗疏言:“勘合之設,所以防詐偽。今右軍府遣發至黔者,不遵故事,小人恁勢橫求,詐冒何從省。”宣宗善其言,都督陳政引罪。帝令諸司永守之,軍府為之戢。 山雲鎮廣西以備蠻,歲調貴州軍萬人,春秋更代,還多逃亡,則取原衛軍以補,不逐逃者。履平奏:“貴州四境皆苗蠻,軍伍虛,有急孰與戰守?今衛軍逃於廣西,而以在衛者補。不數年,貴州軍伍盡空,邊釁且起。”帝乃命雲嚴責廣西諸衛,追還逃軍,俟足用,即遣歸。罷貴州戍卒。雲,名將,鎮粵有功,輕履平書生。正統元年,履平劾雲弄權,擅作威福,帝令雲自陳。雲大驚,引罪。帝宥之。 明年,上書言四事。一,鎮遠六府,自湖廣改屬貴州,當食川鹽。去蜀道遠,仍食淮鹽為便。一,軍衛糧支於重慶,舟楫不通,易就輕齎多耗費,請以鎮遠秋糧輸湖廣者就近支給。一,停黎平諸府歲辦黃白蠟。一,貴州初開,三司月俸止一石,今糧漸充裕,請增給。並從之。 時方面以公事行部者,例不給驛。履平言僦車舟必擾民,請給驛便。又以軍伍不足,請令衛所官旂犯雜死及徒流者,俱送鎮將立功,期滿還伍;邊軍犯盜及土官民與官旂罪輕者,入粟缺儲所贖罪。並從之。三年遷雲南左布政使。時麓川用兵,屢奏勞績。八年致仕歸。 應履平(1375~1453),字錫祥,號東軒,禽孝鄉外應村(今屬奉化市錦屏街道)人。17歲入縣學,25歲鄉試第三名,1400年(明建文二年)進士,授福建德化縣令,改吏部稽勳司郎中。1404年(永樂二年)獻《河清賦》,受成祖獎諭,扈從北京,兼署文選、考功二司事。 應履平後來歷任常德知府、貴州按察使、雲南左布政使,《明史》為他立傳,說他“所至祛除奸蠹,數論時政”。著有《東軒集》。據清乾隆年間《永春州志》記載,應履平還被奉祀於德化縣“名宦祠”。
“應履平,奉化人,建文二年進士”出自張廷玉的《明史》列傳卷四十九第十四段。該段至第十八段主要介紹了應履平該人物的的生平。 這幾段內容如下: 應履平,奉化人。建文二年進士。授德化知縣。歷官吏部郎中,出為常德知府。 宣宗初,擢貴州按察使。所至祛除奸蠹,數論時政。舊制,都督府遣使於外,必領內勘合,下都司,不敢輒下衛。至是軍府浸橫,使者挾關文四馳,歷諸衛,朘軍伍。宣德七年,履平抗疏言:“勘合之設,所以防詐偽。今右軍府遣發至黔者,不遵故事,小人恁勢橫求,詐冒何從省。”宣宗善其言,都督陳政引罪。帝令諸司永守之,軍府為之戢。 山雲鎮廣西以備蠻,歲調貴州軍萬人,春秋更代,還多逃亡,則取原衛軍以補,不逐逃者。履平奏:“貴州四境皆苗蠻,軍伍虛,有急孰與戰守?今衛軍逃於廣西,而以在衛者補。不數年,貴州軍伍盡空,邊釁且起。”帝乃命雲嚴責廣西諸衛,追還逃軍,俟足用,即遣歸。罷貴州戍卒。雲,名將,鎮粵有功,輕履平書生。正統元年,履平劾雲弄權,擅作威福,帝令雲自陳。雲大驚,引罪。帝宥之。 明年,上書言四事。一,鎮遠六府,自湖廣改屬貴州,當食川鹽。去蜀道遠,仍食淮鹽為便。一,軍衛糧支於重慶,舟楫不通,易就輕齎多耗費,請以鎮遠秋糧輸湖廣者就近支給。一,停黎平諸府歲辦黃白蠟。一,貴州初開,三司月俸止一石,今糧漸充裕,請增給。並從之。 時方面以公事行部者,例不給驛。履平言僦車舟必擾民,請給驛便。又以軍伍不足,請令衛所官旂犯雜死及徒流者,俱送鎮將立功,期滿還伍;邊軍犯盜及土官民與官旂罪輕者,入粟缺儲所贖罪。並從之。三年遷雲南左布政使。時麓川用兵,屢奏勞績。八年致仕歸。 應履平(1375~1453),字錫祥,號東軒,禽孝鄉外應村(今屬奉化市錦屏街道)人。17歲入縣學,25歲鄉試第三名,1400年(明建文二年)進士,授福建德化縣令,改吏部稽勳司郎中。1404年(永樂二年)獻《河清賦》,受成祖獎諭,扈從北京,兼署文選、考功二司事。 應履平後來歷任常德知府、貴州按察使、雲南左布政使,《明史》為他立傳,說他“所至祛除奸蠹,數論時政”。著有《東軒集》。據清乾隆年間《永春州志》記載,應履平還被奉祀於德化縣“名宦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