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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__125118716

    我們小區平時過春節,物業還是用了心,

    1,各類祝福語橫幅,在每條小區道路上間隔等距張掛,錯落有序,

    2,燈籠在小區單元的進入處都有掛上,張燈接彩,有裝點過年的喜慶氛圍,

    3,小區主要幹道上,裝飾了不少的可愛的小彩燈

    4,進出小區樹上連些閃閃小燈串,

  • 2 # Snoopy01

      內容及要求

      1.門口布置

      ①小區入口處用紅布做對聯及橫批一副(內容待定);

      ②橫批下掛紅燈籠(配有燈泡)。

      2.區內布置

      小區環境布置注意事項

      1.該發的通知抓緊時間發,安全是所有工作的前提。通知有關單位對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尤其是電梯和給水增壓設備。

      春節的環境布置必須從安全考慮,比如:大型的氣球、拱門等,盡量別用,因為春季雨水多。對於地毯,能鋪就鋪,鋪不了需做好防滑提示。

      2.大門布置:

      盆栽:6—12盆均可;

      大燈籠:6或8個,記住要講究對稱;

      節日橫幅:必須掛正;

      門聯:越大越好,沒必要在這方面省錢。

      3.中庭布置:

      小燈籠:直徑為24mm左右,材質以尼龍為主,主要掛在:立杆燈、涼亭等,要盡量對稱;

      彩旗:涼亭等休閒區域可適當掛些。

      4.單元門布置:

      盆栽:對稱2盆;

      春聯:盡量不要重複;

      燈籠:2個均可,記得要對稱;

      前廳畫報:春節祝語、節日溫馨提示,規格在1.5mx1.5m以內。

      5.電梯布置:

      彩旗:可掛可不掛

  • 3 # 老熊173806239

    物業公司除了向業主收取的物業管理費以外,還有諸如停車費、廣告費和公共設施的租賃費等收入,這些錢理論上講應該是全體業主共有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業主並沒有看到也不知道它用在哪裡了。我認為,物業公司作為“管家”它有義務在節日期間為營造節日氣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當然要視財力適度而為,因為每個小區的上述額外收入是不一樣的。綜上所述,營造節日氣氛的費用當然不應該再向業主攤派。

  • 4 # 春韻劉姥姥

    這個還沒有聽說過。

    節日小區裝飾彩燈完全是物業分內的事,外請娛樂節目的活動應該物業承擔。

    有錢辦有錢的事,沒有錢就不要裝門面。

    這個錢沒有人會出的。

  • 5 # 微民視野

    還真的沒有聽說過這種呢!如果物業真的這樣做,那麼充分說明這家物業公司存在亂攤派,變相各種手段賺錢,那麼,如此這樣,大修基金的使用,設施設備的大額維修費又怎麼能夠保證他不亂整呢?

    本人在業委會任職過五年時間,與物業公司合同中,就有一條物業在春節中,作為小區的維護服務公司,有責任和義務製造一些熱鬧氣氛。

    事實上,小區的設施設備分兩種,一種為硬件設施,一種為軟件設施,硬件就是電梯,消防等,而軟設施則是燈箱,廣告,標語彩燈之類的,遇上春節或者隆重節日,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服務者,有義務進行設置和製造熱鬧氣氛的,而且,是不應該另外收費的。

  • 6 # 依米的糖糖果果

    謝邀請。我覺得這個問題有點矯情,包括有些人的回答也是,不過本身就是見仁見智的事情,無所謂對錯。我是挺贊成物業進行這種類似的園區布置的,美化了園區,也增加了節日氛圍,給我們的生活也增加了一些新鮮感。至於錢,本身這部分物業也沒有額外收業主的錢,從物業費中支出了,又有什麼好計較的。即使收點電費,又有幾個錢。

    那些說要要徵求業主意見的,試想 如果連這等小事都要挨家挨戶徵求意見,造成的人力資源浪費也夠買這些東西了

  • 7 # 勝似閒庭信步

    這問題是怎麼想出來的?那可能有這回事啊?有些無腦!物業公司如果這樣做不是自己找別扭嗎,又沒有人要求你張燈結彩,怎麼可能向業主收費!

  • 8 # 那麼好的時光8

    肯定不合理。一般物業公司是屬於幾級物業,是由政府主管部門以文件的形式所規定好了,幾級物業服務就按照對應的文件收取規定的物業費。當然也存在有些的物業公司比較霸道,不按照政府文件執行,業主往往沒辦法,維權比較難的現象時有發生。物業費包括了打掃衛生,垃圾處理,環境綠化,物業小區裝飾等,春節期間物業為保證業主過個喜慶、祥和的年,所進行小區彩燈裝飾、表演節目燈是屬於物業服務於廣大業主,這一部分費用應該早包含於各位業主平時向物業繳納的物業費用之中了,不應該再次向業主收取。業主也可以向業主委員會訴請、討論,拒絕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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