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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禾禾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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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戶2985422222131
縣內幼師調動和區內教育系統調動手續是一樣的
本區教育系統內調動
1、教師個人要求調動的,必須向所在單位提交書面申請,遞交《xx區教職工調動申請表》(下稱《調動申請表》),申請被批准後,申請人方可到擬調入單位聯繫或應聘.每一位申請人只能落實一個接收單位.
2、申請人找到接收單位的,需由接收單位在《調動申請表》中簽署意見;申請人找不到接收單位的,應及時向原所在單位書面申請撤消調動申請,並辦理續聘手續.
3、申請人將已簽署調出、調入單位意見的《調動申請表》送交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4、調動審批、手續辦理日程安排:
6月15日起申請人可以向所在單位負責人領榷調動申請表》,7月5日前將《調動申請表》報送區教育局人事科審批,8月10―30日辦理調動手續.
5、調動手續辦理程序:
(1)已被批准調動者先到教育局人事科開具《xx區教育局調令》;
(2)憑《xx區教育局調令》先到所在單位負責人處開具《寧波市教育系統介紹信》,再到單位會計處開具《供給介紹信》;
(3)持上述二份介紹信到教育局人事科調換教育局開具的《幹部介紹信》和《xx區教育局供給介紹信》;
(4)教育局人事科開具的二份介紹信到新的接受單位負責人處報到.
一、縣內教師調入的程序:
(1)縣內學校(不含城區學校和縣直屬學校)調入教職工,須經調入、調出單位簽字蓋章同意後,經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審核,報縣教育局送縣編辦核編、縣人社部門核崗後,由縣教育局審批辦理;縣外調入教職工,須經調入、調出單位簽字蓋章同意後,送縣教育局審核同意,報縣編辦核編、縣人社部門核崗,並經人社部門審批辦理相關手續。
(2)城區學校和縣直屬學校進人城區學校和縣直屬學校。城區學校和縣直屬學校進人,原則上實行公開招聘或公開選聘,屬組織調動的除外。
二、縣內教師調出的程序:
鎮級學校教職工的調出(調縣內非城區學校和非直屬學校)須經調出、調入單位和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簽字蓋章同意後,由縣教育局審批辦理,報縣編辦下編、縣人社部門下崗;縣內直屬學校教職工的調出(調縣內非城區學校和非直屬學校)須經調進、調出單位簽字蓋章同意後,由縣教育局審批辦理,報縣編辦下編、縣人社部門下崗;調出縣外或調縣內非教育系統的學校教職工,須經調進、調出單位簽字蓋章同意,報縣教育局同意後由縣人社局審批辦理相關手續,報縣編辦下編,縣人社部門下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