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作用(法的功能):法自身表現出來的、對人們的行為或社會關係的可能影響。包括:指引、評價、預測、教育 、強制五個方面的作用
(1)法的指引作用。指引對對象是本人的行為。
指法通過授權性行為模式(權利)和義務性行為模式(禁止性行為和命令性行為)的規定,指引人們作出一定行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
①根據劃分的標準不同分為:
A確定的指引和有選擇的指引(標準:行為模式)
B具體的指引和原則的指引(標準:構成要素)
C羈束的指引和非羈束的指引(標準:權限幅度)
②法律對人的行為的指引通常採用兩種方式:
A、一種是確定的指引,即通過設置法律義務,要求人們作出或抑制一定行為,使社會成員明確自己必須從事或不得從事的行為界限。
B、一種是不確定的指引,又稱選擇的指引,是指通過宣告法律權利,給人們一定的選擇範圍。
(2)評價作用。評價的對象是他人的行為。
指法作為一種行為標準和尺度,對人們的行為是否合法或違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斷、衡量的作用,評 價作用的對象是他人的行為。它是一種他律作用。
(3)預測作用。預測作用的對象是人們相互之間的行為。
是指憑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預先估計到人們相互之間會如何行為。法的預作用的對象是人們相互之間的行為,包括公民之間、社會組織之間、國家、企事業單位之間以
及它們相互之間的行為的預測。它分為對如何行為的預測和對行為後果的預測兩種情況。
(4)教育作用。作用對象是一般人的行為。
即通過法律的實施,法律規範對人們今後的行為發生直接或間接的誘導影響。具體表現為示警作用和示範作用。法的教育作為對於提高公民法律意識,促使公民自覺遵守法律具有重要作用
(5)強制作用。作用的對象是違法者的行為。
是指法可以通過制裁違法犯罪行為來強制人們遵守法律。是任何法律都不可或缺的一種重要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證。
規範作用(法的功能):法自身表現出來的、對人們的行為或社會關係的可能影響。包括:指引、評價、預測、教育 、強制五個方面的作用
(1)法的指引作用。指引對對象是本人的行為。
指法通過授權性行為模式(權利)和義務性行為模式(禁止性行為和命令性行為)的規定,指引人們作出一定行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
①根據劃分的標準不同分為:
A確定的指引和有選擇的指引(標準:行為模式)
B具體的指引和原則的指引(標準:構成要素)
C羈束的指引和非羈束的指引(標準:權限幅度)
②法律對人的行為的指引通常採用兩種方式:
A、一種是確定的指引,即通過設置法律義務,要求人們作出或抑制一定行為,使社會成員明確自己必須從事或不得從事的行為界限。
B、一種是不確定的指引,又稱選擇的指引,是指通過宣告法律權利,給人們一定的選擇範圍。
(2)評價作用。評價的對象是他人的行為。
指法作為一種行為標準和尺度,對人們的行為是否合法或違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斷、衡量的作用,評 價作用的對象是他人的行為。它是一種他律作用。
(3)預測作用。預測作用的對象是人們相互之間的行為。
是指憑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預先估計到人們相互之間會如何行為。法的預作用的對象是人們相互之間的行為,包括公民之間、社會組織之間、國家、企事業單位之間以
及它們相互之間的行為的預測。它分為對如何行為的預測和對行為後果的預測兩種情況。
(4)教育作用。作用對象是一般人的行為。
即通過法律的實施,法律規範對人們今後的行為發生直接或間接的誘導影響。具體表現為示警作用和示範作用。法的教育作為對於提高公民法律意識,促使公民自覺遵守法律具有重要作用
(5)強制作用。作用的對象是違法者的行為。
是指法可以通過制裁違法犯罪行為來強制人們遵守法律。是任何法律都不可或缺的一種重要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