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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G樂享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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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笑笑188353
一、獎勵辦法
(一)無償志願獻血者,發給無償志願獻血卡〔內注有獻血數量,年、月、日,採血單位(並加蓋公章),採血員姓名〕,並授予無償志願獻血紀念章1枚。
(二)無償志願獻血累計滿1升者,授予無償志願獻血銅質獎章1枚。
(三)無償志願獻血累計滿1.6升者,授予無償志願獻血銀質獎章1枚。同時授予中國紅十字會榮譽會員光榮稱號,發給榮譽會員證書和證章。
(四)無償志願獻血累計滿2.4升者,授予無償志願獻血金質獎章1枚。
(五)無償志願獻血累計滿3.4升以上者,授予無償志願獻血獎杯。
(六)無償志願獻血者本人及其不享受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待遇的直系親屬(不符合獻血條件者),因傷病需要用血時,憑無償志願獻血卡由供血單位提供與本人無償志願獻血等量的血液或血液成份,持供血單位的發票,到採血單位報銷。
二、幾項說明
(一)無償志願獻血係指獻血者在獻血單位和本人工作單位均不領取營養費、各種補助費和其他報酬者。
(二)各種獎章、獎杯和無償獻血卡,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設計式樣,統一制作(全國通用),由縣及縣以上公民義務獻血辦公室(血站)到省、自治區、直轄市紅會領取下發。制作的工本費由採血單位支付。
(三)無償志願獻血獎勵的銅質獎章、銀質獎章、金質獎章、獎杯,每種每人只發給1次。
(四)中國紅十字榮譽會員證書、證章,由中國紅十字會統一設計制作,由縣及縣以上紅會到省、自治區、直轄市紅會領取下發,制作工本費由採血單位支付。
(五)無償志願獻血者獻血後,由採血單位免費提供一餐適當的點心、飲料。
三、本辦法獎勵的無償志願獻血者,係指從1978年起執行國發〔1978〕242號文件以來符合條件的無償志願獻血者。本辦法也適用於華僑、港澳同胞及外籍在華人員。
無償獻血奉獻獎,用以獎勵多次自願無償獻血者。其獎項和獲獎標準為:
(一) 銅獎,自願無償獻血達20次以上的獻血者;
(二) 銀獎,自願無償獻血達30次以上的獻血者;
(三) 金獎,自願無償獻血達40次以上的獻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