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軍621
-
2 # 靈巖
三證合一後信用代碼裡的O是數字0。 企業三證合一之後,營業執照的號碼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8位); 稅務登記證的號碼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從第三位開始至倒數第二位;組織代碼證的號碼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第九位(字母)開始至倒數第二位。 其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中的“MA0Y”的第三位是數字0。
-
3 # 羅哥1727
18位的社會統一信用代碼中,沒有字母o的情況,都是0。國家有相關文件明確規定的,所以不存在兩者的區別。
拓展:
三證合一後的納稅識別號(稅後) = 18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在公告中,對已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未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納稅人分別作出了賦碼規定。
1. 一是已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其納稅人識別號使用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2. 二是未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個體工商戶,以居民身份證、回鄉證、通行證、護照等為有效身份證明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由“身份證件號碼+ 2位順序碼”組成。
3. 三是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居民身份證、回鄉證、通行證、護照等為有效身份證明的臨時納稅的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由“L+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L+身份證件號碼”組成。
公告明確,未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個體工商戶以及以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仍然由“身份證件號碼”+“2位順序碼”組成。“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前已設立但未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類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的編碼規則仍按原來規定執行。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為減少對已登記納稅人的影響和負擔,保證未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正常辦理涉稅事項,《公告》明確,其原有的15位納稅人識別號繼續有效使用,編碼規則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納稅人識別號代碼標準的通知》(稅總髮〔2013〕41號)執行。
回覆列表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一組長度為18位的用於法人和其他組織身份識別的代碼,包括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即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
標準規定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用18位阿拉伯數字或大寫英文字母表示,分別是1位登記管理部門代碼、1位機構類別代碼、6位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9位主體標識碼、1位校驗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