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flower1014
-
2 # 用戶1578759203972
1、凡是儲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不管是否設置了室外消防給水泵、室外消防管網、室外消火栓等,均須設置取水口(井)。
2、儲存室外消防用水每格(座)消防水池均須設置取水口(井),且只設一個。
3、每個取水口(井)的供水量按一個室外消火栓計算,即10~15L/S。
4、每個取水口(井)的保護半徑不應大於150m,若大於150m或供水量不能滿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時,應設室外消防給水泵、室外消防管網、室外消火栓等系統。
-
3 # jhwanybz920
儲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於6.0m;
2 取水口(井)與建築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於15m;
3 取水口(井)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等構築物的距離不宜小於40m;
4 取水口(井)與液化石油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60m,當採取防止輻射熱保護措施時,可為40m。
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做法示例(一)
提示:
1.寒冷地區的取水栓口應採用地下式,室外連通管道應埋地。
2.連通管管徑經水力計算確定。
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做法示例(二)
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做法示例(三)
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做法示例(四)
提示:
1.因規範規定吸水高度不應大於6.0m,考慮消防車高度1m,故取水井連通管的標高定為小於等於5m,且管頂低於水池最低有效水位。
2.取水口具體做法由各地工程具體確定。
3.室外取水口的連通管應與兩座(格)都連接。
4.連通管管徑經水力計算確定。
1 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井) ,且吸水高度不應大於 6.0m ;
2 取水口(井)與建築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於 15m ;
3 取水口(井)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等構築物的距離不宜小於 40m ;
4 取水口(井)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 60m ,當採取防止輻射熱保護措施時,可為 4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