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築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淨資產1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2萬-3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二、資質辦理流程:
窗口受理核對原件、初審資料--組織專家審查資料及勘察現場、工程--後臺複核審查--審批科科長簽字--主管主任審定--網上公示、接受申訴、投訴--上報主任辦公會研究--主管主任籤批文件並公告--上報住建廳審批、並統一進入住建廳數據庫(上報省住建廳、住建部的資質不再組織專家審查和網上公示、上會程序
一、建築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淨資產1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2萬-3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二、資質辦理流程:
窗口受理核對原件、初審資料--組織專家審查資料及勘察現場、工程--後臺複核審查--審批科科長簽字--主管主任審定--網上公示、接受申訴、投訴--上報主任辦公會研究--主管主任籤批文件並公告--上報住建廳審批、並統一進入住建廳數據庫(上報省住建廳、住建部的資質不再組織專家審查和網上公示、上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