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江南蘇酥

    物業做的再爛,你也得交錢。業主是沒有任何手段可以維權的。若有一個領物業工資的業委會主任,那就更無話了。物業費一定得交,要不你賣房,你走人

  • 2 # 牧之瑞

    房屋漏水那看你是幾層,你要是頂層,屬於公共區域,那就是物業公司的問題,不付他,如果你上面還有住戶,那物業就沒有辦法處理,他們只能協商。

  • 3 # 與事無爭3662

    物只管收錢,什麼都幹不了,我家住樓房,共6層,我住3層,下雨臥室漏,物業說他們弄不了,打市政電話,上下推托,十多年了沒人管,住樓下雨拿盒接水,就這日子,北京人

  • 4 # 大米6

    不可以!!房屋漏水屬於建築質量問題,5年內由開發商質保,5年後可以向房產局申請房屋維修資金維修(但很難,需要相關業主投票同意)。這兩種方式,物業都不是主要責任方,只能是配合協調,處理不了也沒有辦法。

    這事兒與物業服務費無關,因此不能作為拒交的理由,真到法院,駁回無效。拒交服務費,只有民法典規定的幾種情形,才可以。

  • 5 # 鳳147578246

    提前退房房東不退租金是可以的,因為這種情況基本是租客單方面違約,房東有權扣留房租充當違約金。

    除非房東有《民法典》規定的無效條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則就需要承擔押金賠償的後果。對於租客而言,在退房之前最好通知房東,和對方協商,爭取減少經濟損失。

  • 6 # 燦爛清風5u

    租戶提前退租並拒交物業費及剩餘房租,房東不可以不解除合同。按照一般的租賃合同,房東對租戶都是收取有押金的,租戶提前退租,房東就可以用押金來彌補物業費,以及剩餘的房租等等損失。即使房東不解除合同,但實際上已經沒有租戶,合同已經結束。

  • 7 # 用戶黑尼

    在日常生活中,房屋出租人對承租人長期拖欠租金或遺留物品在房內棄房而去,往往不知如何用恰當的方法去處理。

    若是通過訴訟解決,漫長的司法程序,可能會帶來更大的經濟損失。出租人在處理這一問題時,應以理性的方式,做到有理有據,這樣不但省時省力,而且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總結歸納有以下幾點,供大家參考:

    1、在簽訂合同時,將可能會發生的事情盡量考慮周到,約定處理方式方法,如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是拖欠租金達多少個月以上或拖欠費用達多少元以上,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也可約定拖欠租金可用停水停電的方式催收;也可約定承租方棄置房屋不顧的情形,出租方有權封存、拍賣房內物品,等等。這樣,日後出現這樣情況,處理起來就有依據。只要這些約定沒有違反法律法令,都是有效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解除合同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按《民法典》規定,一定要將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到對方的手上,並留有證據。只有解除合同通知送到對方手上時,合同才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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