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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希望美好快樂永遠

    包公夜審郭槐是被逼無奈,因為郭槐是太厚的人,郭槐不招供,太厚又逼著要人,包公在無奈之下想出了夜審郭槐,找了一個與寇珠長的非常像的戲子,把當年的情節告知,讓戲子假扮寇珠鬼魂,用鬼魂來索命的戲法,嚇的郭槐對當年的事情供認不諱

  • 2 # 馬月月106

    在仁宗年間,有一個盲眼老婦李氏帶著一個名叫梅娘的義女在鄉下生活,她們主要靠賣菜為生。李氏總是自稱為“哀家”,梅娘只是認為李氏可能精神上有些問題。其實李氏就是真宗的妃子,在產下龍子之後被劉氏算計,不但將她的兒子換掉,還差點被打入冷宮。劉氏忍辱負重二十多年,只是想再看一眼自己的兒子。

      當年的劉妃現在已經是太后了,在去燒香的路上遇到了劉氏,覺得她特別像當年的李氏,于是郭槐趁劉氏眼盲,便將她騙入了宮中。雖然李氏眼睛瞎了但是她還是有智慧的,在郭槐和劉後面前裝瘋賣傻,太后對她也沒有辦法。

      包拯因為殺了八賢王的舅舅而惹怒了八賢王,于是八賢王慫恿皇帝讓包拯罷官。展昭為了包拯,潛入宮中向郭槐求情,誰知知曉了秘密,于是設下機關,將李氏帶回了開封府。李氏向包拯證明了自己的身份,但當時遇到郭槐來訪,決定偷偷離去。郭槐知道後,大為驚恐。包拯發現郭槐可能隱藏著一個大秘密,于是便想求得八賢王的幫助。但是八賢王卻沒有幫助他,反而勒令包拯離京。

      包拯趁著仁宗在燒香的時候讓他們進行會面,這才讓他們得以見上了一面。之後,包拯又知道了八賢王也知道此事,於是就上門拜訪,最終打動了八賢王,八賢王將事情全部告訴了皇上。但是郭槐卻不承認自己的罪責,包拯讓人假扮鬼魂來試探郭槐,郭槐最終

  • 3 # 愉悅的葉子6J

    回答問題 ,包公所破的案件有哪些 ,回答有 ,狸貓換太子 ,霍秋娘,青龍珠,虞美人,還有鍘包勉,還有鍘陳世美 ,還有鍘太師,還有潘妃有喜 ,在有就是鍘王爺,還有真假狀元 ,還有真假包青天 ,還有《五鼠鬧東京》 ,還有鍘公孫策 ,還有鍘展昭 ,還有破楊家將的案子 。其實還有很多很多 。

  • 4 # 陳玉娥938

    1、狸貓換太子

    能夠將幾十年前的後宮奇冤昭雪於天下,並且迎回皇上生母李孃孃,包拯功勛卓著,並且因審理此案,找到太后這樣的大後臺,也是包拯以後懲奸除惡能全身而退的最基本原因。

    2、審烏盆

    通過審問一個冤魂附體的烏盆將一樁冤案大白著實令人稱奇,狸貓案靠的是一個勇,烏盆案則是包拯智慧的體現,至於民間故事中有關包拯審的其他案件無外乎都是包拯不畏權貴懲惡揚善之類大同小異的案件,故而只推薦兩個最具代表性的奇案。

    3、割牛舌案

    在天長縣時,包拯就處理過一件偷牛案。有一個無賴,將農家的牛舌割掉了。農民告到官府,包拯對那農民說,你回家把牛宰殺吃了。那農民真的回家把牛殺了。宋代法律規定,擅殺耕牛是犯法的。因此,那個無賴到縣裡,控告那農民殺牛。

    包拯大怒,立即審問那無賴,你為什麼把人家的牛舌割了。無賴只得招供。其實,包拯是依推理法作出的判斷:既然有人要害別人,那麼別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機告狀,所以包拯叫農人乾脆把牛殺了,以引誘割牛舌者來告狀

    斬美案,狸貓換太子包公夜審郭槐,  傳頌的案件包括《鍘美案》、《狸貓換太子》、《烏盆案》、《鍘包勉》、《鍘判官》等。故事中百姓向包公申冤的方法有:攔路喊冤(趁包公坐轎出巡時攔路向包公申冤)、擊鼓鳴冤(傳說開封府公堂門前前有一鼓,任何人擊鼓後,包公便會升堂聆聽喊冤者的冤情)。

      傳說中的包公簡直是個神,任何複雜的案件,經過他的審理,總能水落石出。任何狡猾的罪犯,在他的逼問下,總是原形畢露。他明察秋毫,摘奸發覆,洗冤雪枉,因而贏得“包青天”的稱號。

    一部洋洋灑灑、50餘萬言的《包公案》講述了包公許多精彩的斷獄故事。其實,這些斷案故事絕大多數都是後人虛構添加的。   確實見於歷史記載的、有關包拯的斷案只有一件,就是他在天長縣任知縣時遇到的一件事:有一個無賴,將一個農民告到縣衙,包拯對那農民說:“你回家把牛殺了,自己留一點吃,其餘拿到市場上去賣。

    ”按當時宋朝的法律規定,民間私殺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縣老爺的許可,那位農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殺了。 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殺牛的農民,反而將這告狀的人扣押起來,怒問道:“你為什麼把人家牛的舌頭割了?”那人被這突如其來的追問弄得驚慌失措,只得如實招供。

    這個無賴再也沒有想到,這是包拯使了個“引蛇出洞”之計。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報案後,馬上意識到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這個農民。   如果讓那個農民把牛殺了,就觸犯了法律,那仇家一定會進一步告發。

    所以包拯叫那農民回家把牛殺了,藉以引誘割牛舌者前來告狀。此計果然很靈。這件事反映了包拯的機智。  狸貓換太子和包拯毫無關系,這件事發生在仁宗親政之前,也就是仁宗明道元年(公元1032年)以前,而此時包拯還是一個布衣百姓。

    直到仁宗景佑四年(公元1037年),29歲的包拯才考中進士,本被派到建昌縣(今江西永修)任職,由於包拯為孝敬年事已高的雙親,請求回到家鄉附近任職,于是在和州(今安徽和縣)做官。

    但由於還不在父母身邊,包拯又辭職回家,孝養雙親多年。直到雙親去世,包拯守喪期滿,才在親友勸告下,離家去天長縣(今屬安徽)任職,而這時他已經40歲,步入中年了。 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他都沒有去過京城,哪能幫助仁宗尋找生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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