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
回覆列表
  • 1 # 用戶857268494021843

    1.法定性。任何1個組織的行政職權都是法定的,而不是自我設定的。換言之,行政主體具有或行使行政職權必須通過合法途徑,否則便不能成立。

    2.公益性。行政職權的具有與行使旨在謀求和保護國家、集體、社會的公共利益,同時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必須符合法定的公共目的和範圍。

    3.專屬性。行政職權的歸屬,在主體上具有專屬性,也即只屬於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不具有行政職權,受拜託組織也只能代行行政職權。

    4.國家意志性。雖然在行政職權的行使進程中難免會摻入行政職權具體行使者某種程度的個人因素,但行政職權本身的性質和內容乃是國家意志的體現,而非個人意志的體現。

    5.單方性。行政職權的行使是行政主體單方意思表示的行動,而非雙方行動(行政合同行動除外)。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取決於本身判斷,不以相對人的意志為轉移。

    6.強迫性。行政職權的行使以國家強迫力作保障,具有直接安排他方當事人的強迫命令氣力,也便可以通過行使行政職權迫使或制止相對人作出某種行動、實行某些活動。

    7.不可處罰性。行政職權不但表現為法律上的安排力,還包括著法律上的職責要求,實際上是職權與職責的統1體,故行政主體對其具有的行政職權不得任意轉讓和放棄。

    8.優益性。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時,相對行政相對人而言處於優越的法律地位,依法享有行政優先權和行政受益權,這是1種特殊的法律保障與物資保障。

  • 2 # Luke呀Luke

    職業責任是指人們在一定職業活動中所承擔的特定的職責,它包括人們應該做的工作和應該承擔的義務。

    職業責任的特點

    1、職業責任具有明確的規定性。

    2、職業責任與物質利益存在直接關系。

    3、職業責任具有法律及其紀律的強制性

  • 蘿蔔絲粉條餡餅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