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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VIP00one

    根據《住宅設計規範》中關於房屋層高的規定,普通住宅層高宜為2.80m。臥室、起居室(廳)的室內淨高不應低於2.40m,局部淨高不應低於2.10m,且其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1/3。

    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臥室、起居室(廳)時,其1/2面積的室內淨高不應低於2.10m。廚房、衛生間的室內淨高不應低於2.20m。廚房、衛生間內排水橫管下表面與樓面、地面淨距不應低於1.90m,且不得影響門、窗扇開啟。

    意見全文如下:

    關於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徵求意見稿)

    縣城是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中心和城鄉融合發展的關鍵節點,是推進城鄉綠色發展的重要載體。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十四五”規劃綱要部署要求,推進縣城綠色低碳建設

  • 2 # 夏天112233998877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2015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14]189號)的要求,標準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修訂了本標準。

    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用地與建築;5.配套設施;6.道路;7.居住環境。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是:1.適用範圍從居住區的規劃設計擴展至城市規劃的編制以及城市居住區的規劃設計。2.調整居住區分級控制方式與規模,統籌、整合、細化了居住區用地與建築相關控制指標;優化了配套設施和公共綠地的控制指標和設置規定。3.與現行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建設標準進行對接與協調;刪除了工程管線綜合及豎向設計的有關技術內容;簡化了術語概念。

    本標準中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寄送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車公莊西路5號,郵政編碼: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