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用戶5821000183003

    我轉檔案到另一間公司,用原單位開據什麼東西嗎? :如果這家公司有沒有這種檔案保管資格,就直接由該公司開個介紹信就行了,一定要加上公司的公章和單位的有保管檔案資格的人事章。

    如果公司是沒有保管檔案資格的單位,則由勞動局認可的人才市中心開介紹信。如果用,但原公司又不給開(我和單位有點摩擦)那我怎麼辦? :《勞動合同法》有規定,員工離職後,用人單位應該在十五天內辦理給離職手續。其中就就包括轉移檔案。如果原單位刁難,你可能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解決。我能不經過原單位自己轉嗎?(比如說丟了之類的)我不想仲裁太麻煩,浪費時間,而且還不知道管不管用。:檔案是不給由個人保管的,也不能自己“空中飛”,必須通過組織關係調檔。檔案丟不得,管理人員弄丟了是要承擔行政責任甚至法律責任的。你個弄“丟了”你此前履歷就成了問號,你今後的前途完了。勞動仲裁應當在45天內完結,一除了立案、開庭,沒有什麼時間可耽誤,你應當相信法律,按法律程序辦事。如果游離於法律,或作了非法的事,只能是坑你自己。

  • 2 # 用戶4146975082035399

    可以提檔。

    提檔時是要補交費用的,費用標準依當地規定實行年交納(列舉:吉林部分地區年費是240元左右)。

    需要的手續:a如果是你有單位,由現在的單位出具介紹信,將檔案提至單位即可:b如果你沒單位,可以由當地的人力資源部門或當地街道辦事處出具介紹信,注明檔案提至何處即可。

    有單位的由單位人事管理人員負責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