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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戶7717751817638
可以。
坐飛機能帶手電筒和電池,但如果攜帶鋰電池,其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60Wh。
一、乘坐飛機時不能隨身攜帶,但可託運的物品:
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如水果刀、剃鬚刀等生活用刀、手術刀等專業刀具、化妝品,如來不及託運,可以辦理相關手續後,在規定時間內由安檢部門代為保管。
二、旅客為個人自用內含鋰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可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並且鋰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以裝在交運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設備上。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保管。
可以
一般來說,飛機上可以攜帶額定能量小於或等於100Wh的電池。當額定能量大於100Wh、小於或等於160Wh時必須經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帶兩塊。
乘坐民航飛機攜帶自用的使用鋰電池的筆電,手機,照相機等電器,其鋰電池的總容量不得超過100瓦時,換算成安時(毫安時):以筆電電池的電壓20伏,也就是5安時(5000毫安時),以手機,照相機電池電壓4.2伏,也就是23.8安時(23800毫安時)。需提醒的是,所有電池只能隨身攜帶,不能託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