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用戶4976967526676
-
2 # 開朗湖泊3Q
人際交往的兩種表現方式,一種是思想(內在)上的表現、一種是言行(外在)的表現。
言行上的表現大多數是為了他人,為了得到他人的友誼、他人的喜歡。也就是他(她)不高興了,我該怎麼做、怎麼說才會讓他高興、重新喜歡我。
我們的行為更多的是觀察他人得出自己該怎麼做,我們自己的情緒以及很多東西在這一過程是被忽略。往往出現這種情況,那就是別人高興了,自己好像也是達到了目的,獲得了友誼、愛情,然而我們還是不開心。
思想上的表現,在人際關係中則是積極、主動的面對。在問題來臨時不是聽著,看著別人表現出情緒之後,我們才會被動的以他人為中心採取措施。而是會主動的思考在這一個人際關係的問題、事情,我做了什麼,他做了什麼,我是不是做的過分了,然後再採取措施,或是道歉,也或許是無動於衷。
其實更準確地說這只是兩種不同的思考方式。一種是由外而內,一種是由內而外。
人際關係無外乎就是人與人之間交流勾通相識相知後建立起來的一種認知關系。人際關係最後的表現形式各有不同,純粹的交際關系,不以目的性和利益性相關,是一種簡單的情感友誼,這種關系保存時間一般會較長,最後的表現形式即為親情和友情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