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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Guo888708026020

    1、夜視儀是用於在夜間和微光下觀察目標的精密光電子儀器。為滿足在極低照度下工作,夜視儀配有紅外線發射器。

    2、夜視儀在沒有保護蓋時禁止白天開啟。在有光照的屋子裡檢查夜視儀工作性能時,必須在夜視儀帶鏡蓋時進行,且不超過3分鐘.並且夜視儀不應對著強光源,強光進入夜視儀內部有可能將其損壞或消少夜視儀的使用壽命。用帶有鏡蓋的夜視儀觀察物體時也應避免強閃光。當強光進入夜視儀時其能見度會下降甚至消失。此時,應立即將夜視儀從強光源處拿走。過1-2分鐘後,夜視儀功能會恢復。特別強的光源會導致夜視儀損壞(如白天持續十秒)

    3.夜視儀允許1分鐘以內的強閃光和閃爍,視場觀察到的光斑不是夜視儀的缺陷,而是外部光源閃爍引起的。夜視儀在標準方式工作時不會出現光斑,夜視儀視場存在少量的黑點和亮點不是其質量缺陷,而是符合夜視儀的質量標準。

    4.夜視儀在寒冷的房間保存或冬季運輸後,再次使用前必須在溫暖的房間保持5小時。

    5.夜視儀適合在環境溫度-30度至30度,溫度25度時相對溼度93%,局部照度5.10ˉ 勒克司或以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