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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組織流水施工時,通常把施工對象劃分為勞動量相等或大致相等的若干個段,這些段稱為施工段。每一個施工段在某一段時間內只供給一個施工過程使用。 施工段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不固定的。在固定施工段的情況下,所有施工過程都採用同樣的施工段,施工段的分界對所有施工過程來說都是固定不變的。在不固定施工段的情況下,對不同的施工過程分別地規定出一種施工段劃分方法,施工段的分界對於不同的施工過程是不同的。固定的施工段便於組織流水施工,採用較廣,而不固定的施工段則較少採用。 在劃分施工段時,應考慮以下幾點:
①施工段的分界同施工對象的結構界限(溫度縫、沉降縫和建築單元等)盡可能一致;
②各施工段上所消耗的勞動量盡可能相近;
③劃分的段數不宜過多,以免使工期延長;
④對各施工過程均應有足夠的工作面;
首先施工縫的位置要符合國標規範;
其次,看圖紙,有無天然的分界線,例如後澆帶,建築功能區劃、建築結構形式等等;
再次,要參考現場的條件,為施工方便考慮;
最後就是資料整理歸檔的需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