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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思緒隨便飄

    能夠直接享受國際法上的權利和承擔國際法上的義務。

    定居的居民。定居的居民是構成國家的基本條件。只有存在居民才能構成社會進而形成國家,而不論居民的數量成分。確定的領土。領土是形成國家的物質基礎,是國家行使主權的空間。構成國家必須有確實的領土,不論領土的大小及邊界是否完全劃定。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絕對豁免理論與限制豁免理論的主要區別在於管轄豁免權,執行豁免權二者都是主張具有的,即未經同意,不得查封、扣押、凍結國家的財產。

    根據《聯合國憲章》,大會對於聯合國組織內部事務的決議對於會員國具有拘束力;對於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問題作出的決議屬於建議性質,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 2 # 持心若水18727

    國際法主體亦稱國際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獨立從事國際交往和參加國際法律關系,直接承受國際法上的權利和義務,且能進行國際求償以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實體。

    作為國家法主體須具有以下三個條件:①能獨立進行國際交往和參加國際法律關系②能直接承受國際法上的權利和義務③有國際求償能力

    構成要件(國際法主體中的國家):定居的居民。確定的領土。完整的主權。

  • 3 # 飄渺一分鐘

    國際法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法律,是為了維持國際社會的秩序,維持世界的和平穩定,滿足以國家為成員的國際社會需要而產生的。主要是彌補國家與國家之家法律的差異,對接國家法律關系,調整國家之間的法律關系,確定國家間權利義務的法律原則、規則和制度。他們是通過國際程序而形成的。

    國際法具有下列特徵:

    1、對象主要是國家,主要功能是調整國與國之間法律的不對等,達到統一,形成共識。

    2、國際法的創立方式是國際法主體間,主要是國家間的協議。

    3、國際法的強制執行依靠國家採取單獨的或集體的措施。

  • 4 # 英明果斷微風3R

    國際法與國內法相比,具有不同於國內法的特徵:國際法的特徵主要有:

      ①國際法的主體主要是國家。而國內法的主要主體則是自然人和法人。

      ②國際法是國家以協議的方式來製定的。相比之下,國內法則一般是由國內的立法機構來製定的。

      ③國際法採取與國內法不同的強制實施方式,國際法的強制實施,主要依靠國家本身的行動。而國內法主要依靠有組織的國家強制機關,如軍隊、警察、法庭等加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