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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無論產品市場還是要素市場,都有共同的市場要素。市場主體主要都是家庭和企業,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市場客體鬱是商品,包括有形的實物和無形的服務;市場交易都以價格為中心,實行自由交換、平等互惠的原則。產品市場引導要素市場,要素市場決定產品市場,兩者互為前提,相互促進。此外,有些商品既可以是產品,又可以是要素。區別:
1、供求換位。在產品市場上,買方是家庭,賣方是企業。在要素市場上,家庭變成賣方,企業變成買方,供求互相換位。
2、需求互異。對產品的需求是直接需求,直接用於滿足自己的需要;企業對要素的需求是派生需求,是同獲利目的產生的間接需求。
3、價格不同。產品價格是所有價格,由同一產品的市場供求所決定;要素價格是使用價格,由全社會有關市場的供求關系共同決定。例如,企業貸款的價格是利率,由全社會對資金的供求決定,利率只是一定時間的資金使用價格,並非所有價格,到期必須還本付息。
4、收入不同。產品價格決定企業的收入,有待進一步分配,但要素價格直接決定家庭的收入,要素價格問題也就是收入分配問題。
如果一個廠商同時處在完全競爭的產品市場和完全競爭的要素市場環境當中,我們便稱該廠商為完全競爭廠商,否則便為不完全競爭廠商。不完全競爭廠商包括以下三種情況:產品市場是競爭性的,而要素市場為非競爭性;產品市場是非競爭性的,而要素市場為完全競爭;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都是非競爭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