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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戶248893636346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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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gzrq
在中國古代的婚姻中,只有丈夫才能夠主動解除婚姻關系,即休妻,妻子卻沒有這個權利。 西周時就有了七條休妻的原則,也就是“七出之條”:
一是不孝順父母;
二是不生兒子;
三是淫蕩;
四是嫉妒;
五是惡疾;
六是長舌多話;
七是偷盜。
在中國古代的婚姻中,只有丈夫才能夠主動解除婚姻關系,即休妻,妻子卻沒有這個權利。 西周時就有了七條休妻的原則,也就是“七出之條”:
一是不孝順父母;
二是不生兒子;
三是淫蕩;
四是嫉妒;
五是惡疾;
六是長舌多話;
七是偷盜。
所謂“七出”,又稱“七去”,是指女子有下列七項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即可休棄之,即“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者去;多言去;盜竊去”;其中,不順父母(公婆)是逆德,無子是絕嗣不孝,淫是亂族,妒是亂家,有惡疾者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會離間親屬,盜竊則是反義,故為人妻者若有些七項之一,夫家即可休棄之。
已婚婦女若有下列三種情形則可以不被夫家休棄,即所謂“三不去”:“有所娶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後富貴,不去。”其中,“有所娶無所歸”是指女子出嫁時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時已無本家親人可靠,若此時休妻則會置女子於無家可歸之境,故不能休妻。“與更三年喪”是指女子入夫家後與丈夫一起為公婆守過三年之孝,如此已儘子媳之道,不能休妻。“前貧賤後富貴”是指娶妻時貧賤,但經過夫妻的同甘共苦之後變成富貴,按禮制,“妻者,齊邑”,夫妻應為一體,貧賤時娶之,富貴時休之,義不可取,故不能休妻。“三不去”在某種程度上對於任意休妻作了限制,但更主要的是為了維護宗法倫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