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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用戶6797196627760

    由金屬結構、工作機構和電氣系統三部分組成。

    金屬結構包括塔身、動臂和底座等。工作機構有起升、變幅、回轉和行走四部分。電氣系統包括電動機、控制器、配電櫃、連接線路、信號及照明裝置等,具有生產效能高、操作簡便、保養容易和運行可靠等特點。

  • 2 # 明天YD會更好

    1、塔吊混凝土基礎(含預埋節) 2、過渡節及部分標準節(保證塔吊有一定的高度)

    3、頂升套架(以後塔吊用來頂升的部分)

    4、回旋支撐

    5、塔帽(塔帽上提前安裝平衡臂及大臂的拉杆第一節)

    6、駕駛室

    7、平衡臂和起重臂

    8、配重

    塔吊的升高是通過一套頂升裝置來實現的。這套頂升裝置主要包括頂升套架、頂升橫梁及掛靴、液壓系統、引進小車和引進梁等部件。套架是塔機頂升的重要部件。形狀為方形截面,使用時套在塔身標準節的外面,上部四個角用銷軸和塔機的回轉下支座連接。套架上還設有耳板與頂升油缸連接。套架的中部設有支撐爬爪,頂升時用於支撐套架。頂升橫梁是頂升時用以支撐塔機上部重量的部件,一方面與頂升油缸的下部連接。一方面它的兩邊通過掛靴支撐在標準節的踏步上。以便倒步。引進小車和吊鉤及引進梁位於塔機的上部,它是引進標準節的吊裝和滑行軌道。液壓系統由頂升油缸和液壓泵站組成。

  • 3 # 大666888

    半變頻塔吊與普通的塔吊操作方式基本一致,只是變半頻回轉禁止返車。

    操操作步驟是:

    1、塔吊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操作人員也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嚴格執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應拒絕執行。 如果由於指揮失誤而造成事故,應由指揮人員負責。

    2、 操縱室遠離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揮發生困難時,可設高空、地面兩個指揮人員,或採用對講機等有效聯繫辦法進行指揮。

    3、 塔吊的小車變幅和動臂變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鉤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 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4、塔吊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塔吊載運人員。

    5、 塔吊機械必須按規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需超載荷使用時,必須經過驗算,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有專人在現場監護,方可起吊,但不得超過限載的10%。

    6、 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採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並關閉電機或切斷電源後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並採取措施將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7、 嚴禁使用塔吊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

    現場澆築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鬆動後方可起吊。

    8、 起吊重物時應綁紮平穩、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紮牢固後,方可起吊。標有綁紮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位置綁紮。綁紮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不得小於300°。

    9、 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塔吊露天作業。在雨雪過後或雨雪中作業時,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後方可進行作業。

    10、在起吊載荷達到塔吊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20~50cm停止提昇進行下列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紮的牢固性。

    確認無誤後方可繼續起吊。對於有可能晃動的重物,必須拴拉繩。

    11、 重物提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當回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嚴禁帶載自由下降。

    12、 塔吊吊鉤裝置頂部至小車架下端最小距離:上回轉式2倍率時1000mm,4倍率時為700mm;下回轉式2倍率時為800mm。 4倍率時為400mm,此時應能立即停止起吊。

    13、 作業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制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作業完畢後,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鬆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於非工作狀態,吊鉤宜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