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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pusudexinnian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包括:

    1.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使用按華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製的票據和結算憑證。未使用華人民銀行統一規定格式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2.單位、個人和銀行應當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立、使用賬戶。

    3.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單位、銀行在票據上的簽章和單位在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單位、銀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4.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應當規範,做到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不錯不漏、不潦草,防止塗改。

    票據和結算憑證的金額、出票或者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對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否則銀行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