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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戶23903287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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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泰山漁夫1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質量負責,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環境汙染防治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根據本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本行政區域環境承載力和生態狀況,科學製定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規劃,並納入當地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二)根據國家和上級人民政府核定的汙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確定本行政區域內主要汙染物年度減排目標,製定年度減排計劃,落實汙染減排工作責任制;
(三)組織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逐步推行環境汙染責任保險;
(四)製定和實施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
(五)根據國家產業政策,依法強制淘汰落後工藝技術、設備和生產能力;
(六)鼓勵發展環境保護產業,推進環境汙染防治設施運營專業化、市場化;
(七)逐步增加環境保護投入,使環境汙染防治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
(八)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普及環境汙染防治知識,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形成重視環境、保護環境、美化環境的社會風尚;
(九)對在環境汙染防治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每天全面檢查辦公樓宇等保潔工作的完成情況;
2、每天在檢查過程中,認真作好工作記錄、填寫質量監督單,根據情況提出整改措施,並督促執行;
3、負責室內植物的租擺管護及各種會議活動的植物布景工作;
4、管理協調處理部門所屬臨工的日常事務,做好安全生產、隊伍穩定工作,每天保證職責範圍內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5、做好環衛設施用具的統計管護工作,定期向部門提供物資採購計劃;
6、協助管理辦公室內部日常事務;
7、積極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