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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用戶4076606298267757

    第六十七條 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籤。標籤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籤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標籤標注事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無指: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家)所以違反食品安全法第67條屬於三無產品。供參考。

  • 2 # 蟈蟈兒家的蟈蟈

    食品操作安全包括:

    (一)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淨,保持清潔;

    (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溼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