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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jiarulijing

    義務論的內容

    1、道德責任與道德責任感

    道德責任是指對他人、社會履行的一種義務,它在醫學倫理學中主要指依照道德原則、規範對醫務人員的要求,並不與履行責任的行為直接發生聯繫;而道德責任感是人們對道德責任的自覺認識,並且和其行為直接發生聯繫,成為行為的動機。一個有道德責任感的醫務人員能夠體察病人的實際需要,表現出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道德的他律性與自律性

    道德的他律性是道德責任感的初級階級,這種責任感是建立在一定外力的約束下,從而表現出責任感的被動特性;道德的自律性則是道德責任感的高級階段,這種道德責任感是出於自覺自願,是建立在對道德責任高度自覺認識和理智的基礎上,表現出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崇高的精神境界。醫務人員的道德生活以及職業生活,既不能缺失自我約束機制的羈絆,也不能擺脫外在約束機制的支配。在一定條件下,醫務人員作為具有主觀能動性的道德主體,既可將他律內化為自律,也可將自律內化為他律。相輔相成的他律與自律的具體功能,對於醫務人醫德境界的修養和醫學科學的健康發展,有著不可否認的巨大促進作用。

  • 2 # 周啊


    道德

    以善惡評價為標準,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俗和人的內心信念的力量來調整人們之間相互關系的行為規範的總和。貫串於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如社會公德、婚姻家庭道德、職業道德等。它通過確立一定的善惡標準和行為準則,來約束人們的相互關系和個人行為,調節社會關係,並與法一起對社會生活的正常秩序起保障作用。有時專指道德品質或道德行為。

    義務

    ①“權利”的對稱。法律對公民或法人必須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為的約束。在社會主義社會,義務與權利是一致的,不可分離。

    ②不要報酬的:義務諮詢|義務勞動。

    倫理學的基本範疇之一。指一定社會關係中個人應該對社會或他人所承擔的道德責任,它同時表明一定社會或階級、集團對人們行為的道德要求;也指個人在實踐道德原則和規範時所產生的一種強烈的責任心。

    在西方,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利特最早從倫理學角度提出義務範疇,並把義務和行為的內在動機聯繫起來。中世紀經院神學家也講義務,並把它說成是由上帝的意志規定的。近代德國哲學家I.康德把義務看作是倫理學的中心範疇,認為義務是從先天的“善良意志”發出的“絕對命令”。康德所建立的倫理學,被稱為義務論倫理學。在哲學上持唯物主義觀點的倫理思想家,一般都反對把義務說成是由上帝意志或理性本身規定的,他們從人的自然本性和自然需要來理解義務,有的認為義務就是既要滿足自己需要,又照顧別人需要的一種自我克制。但由於他們不能正確認識人的社會本性,因而對義務不能作出科學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