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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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中的魚自由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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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祈禱
正在住院的精神病人大夫是堅決不同意病人出去,精神病人在犯病期間是沒有真確的思維能力,他有可能去傷害其他不相識的人。也有可能危機社會安全。也就有可能影響交通秩序。在犯病期間是不能一個人出去,這樣的病人出去了可能就回不來了,所以在醫院包括在家裡這樣的病人都需要人陪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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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那邊林
自願住院治療的精神障礙患者可以隨時要求出院。
對已經發生傷害自身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的危險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施住院治療的,監護人可以隨時要求患者出院。
對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施住院治療,醫療機構認為患者可以出院的,應當立即告知患者及其監護人。
對於不能辨識或控制自己的行為,並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障礙患者,仍然保留了強制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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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用戶3343764471090
住精神病院的病人在病情沒好的情況下醫生是不會同意他她出去的。
因為精神病人是無行為能力則任人。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家裡人才把他她們送到精神病院來進行治療的。在治療期間,他她們是不能隨便出去的,如果一旦出去了,會對社會和人民造成傷害的。
只有當他她們病情得到了控制住了,才可以由家裡人接出醫院。
法律明確規定,精神障礙的診斷應當由精神科執業醫師作出;醫療機構接到送診的疑似患者,不得拒絕為其作出診斷,應當立即指派2名以上精神科執業醫師,在72小時內作出書面診斷結論等。同時規定,精神障礙患者的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不得無故限制人身自由。
對“非自願”入院的,最重要的是收治程序,核心是“非自願”入院異議機制。法律規定了嚴格規範非自願收治標準和程序,一旦有異議,進行複診,複診有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