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該條規定主要是依法確定了以生產經營單位作為主體、以依法生產經營為規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該項制度包含三方面內容:
一是確定了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地位。生產經營單位是生產經營活動的直接承擔者,也是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載體。能否確保安全生產,第一位的、決定的因素是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管理狀況。只有生產經營單位實現“人、機、環”三要素的統一,才能從根本上避免、預防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
二是規定了依法進行安全生產管理是生產經營單位的行為準則。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從各個方面製定了保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範。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是法律為生產經營單位設定的義務,必須堅決履行。凡是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通常都是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而導致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三是強調了加強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條件,是生產經營單位實現安全生產的必要措施。四是明確了確保安全生產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該條規定主要是依法確定了以生產經營單位作為主體、以依法生產經營為規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該項制度包含三方面內容:
一是確定了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地位。生產經營單位是生產經營活動的直接承擔者,也是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載體。能否確保安全生產,第一位的、決定的因素是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管理狀況。只有生產經營單位實現“人、機、環”三要素的統一,才能從根本上避免、預防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
二是規定了依法進行安全生產管理是生產經營單位的行為準則。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從各個方面製定了保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範。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是法律為生產經營單位設定的義務,必須堅決履行。凡是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通常都是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而導致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三是強調了加強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條件,是生產經營單位實現安全生產的必要措施。四是明確了確保安全生產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