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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勇者山丘ZV

    1、中導協議一般指蘇聯和美國消除兩國中程和中短程導彈條約。

    2、1987年12月8日,美、蘇兩國首腦在華盛頓簽訂了《美蘇消除兩國中程和中短程導彈條約》,簡稱中導條約,條約規定兩國不再保有、生產或試驗射程在500公里至5500公里的陸基巡航導彈和彈道導彈。

    3、《中程導彈條約》規定美俄銷毀射程介乎500至1000公里的短程導彈,以及射程介乎1000至5500公里的中程導彈,包括搭載常規與核子彈頭的導彈、導彈的陸基發射器,雙方至今銷毀2692枚導彈。

    拓展資料:

    歷史背景

    1、1977年前美國在西歐中導力量占有優勢。1977年起蘇聯在本國和東歐部署SS-20導彈,以對付美國從潛水艇發射的彈道導彈。根據聯邦德國總理H.施密特的倡議,1979年12月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理事會通過“雙重決議”,主張從1983年起在西歐部署572枚新式導彈;美國儘快同蘇聯舉行中程核武器談判。起初,蘇聯拒絕同美國談判,後做出讓步。

    條約內容

    1、1987年12月8日,美國總統里根和蘇聯領導人戈爾巴喬夫在華盛頓簽署《美蘇消除兩國中程導彈和中短程導彈條約》。條約禁止雙方試驗、生產和部署射程500至5500公里的陸基巡航導彈和彈道導彈,但對海基和空射的巡航導彈和彈道導彈並沒有做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