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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戶171154509413619
《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JGJ 50-2001已廢止,現行規範為《無障礙設計規範》GB 50763-2012。
樓主是問住宅的地下室車庫吧?對應條文: 7.3.3 停車場和車庫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居住區停車場和車庫的總停車位應設置不少於0.5%的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若設有多個停車場和車庫,宜每處設置不少於1個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 2 地面停車場的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宜靠近停車場的出入口設置。有條件的居住區宜靠近住宅出入口設置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 3 車庫的人行出入口應為無障礙出入口。設置在非首層的車庫應設無障礙通道與無障礙電梯或無障礙樓梯連通,直達首層。如果是公建,對應條文: 8.1.2 建築基地內總停車數在100輛以下時應設置不少於1個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100輛以上時應設置不少於總停車數1%的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個別公建中還有特殊要求,查閱規範8 公共建築篇按照具體規定執行。
問題的意思是社會車輛能否在專用車位上停車嗎?
社會車輛相對於特殊車輛而言,特殊車輛的範圍也很較多,比如,軍車、警車、救援車、救護車、殘疾人車等等。再比如,殘疾人車位,有的服務區、停車場都為他們專門設置的標誌牌、圖標,一般情況下,非殘疾人車是不能在該車位停車的,無能有無障礙物都不能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