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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用戶3568172676583

    風險如下:

    1. 代開不要變名,要如實填寫所有信息,否則按虛開處理。

    2. 自然人代開發票的地點,最好選擇自然人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支付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或者以上的主管稅務機關,委託的第三方去代開發票、繳納稅款,或者選擇在貨物銷售地、勞務發生地、服務提供地,還有工程的施工地。

    3. 自然人代開的發票,因為是個人和企業產生的業務,個人有了收入,去代開發票,那產生的個稅自然是個人承擔。

    4. 納稅項目的風險,自然人代開發票的內容,一般是勞務報酬和經營所得,但實務過程中,很多人把居間費、設計費、諮詢費等等,應該申報為勞務報酬的經濟內容,也申報成經營所得,認為這樣可以少交稅款,但其實風險巨大!該怎麼報就怎麼報,要去稅務局辦的業務,眼皮底下貪便宜,得不償失的。

    5. 很多企業利用自然人代開發票,並不是真的和個人有往來,而是想解決年度企業所得稅、股東分紅、員工獎金、企業非正常支出的問題,包括採購當中,沒有按規定取得發票這些場景。在這些場景下想要用代開進行補救的話,那麼本質上發票的交易事實、價格、對象全部都是虛構,甚至有時候還會不惜冒用他人的身份證、銀行賬號。這種事情不用多說,就是虛開,風險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