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給他人介紹工程,收取中介費是合法的。
2、個人通過合法的私人關系,通過正當的途徑,為他人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屬於居間服務,介紹人與包工頭之間構成居間合同關系。介紹人經過努力促成交易的,有權收取報酬。
3、居間合同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六條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第四百二十七條 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1、給他人介紹工程,收取中介費是合法的。
2、個人通過合法的私人關系,通過正當的途徑,為他人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屬於居間服務,介紹人與包工頭之間構成居間合同關系。介紹人經過努力促成交易的,有權收取報酬。
3、居間合同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六條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第四百二十七條 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