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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暖男小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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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華子默1
其中,雜事秘辛白話文原文,具體如下:四月丁亥,保林吳姁以丙戌詔書下中常侍超曰:“朕聞河洲窈窕,明闢思服,擇賢作儷,隆代所先。故大將軍乘氏忠侯商所遺少女,有貞靜之德,流聞禁掖。其與姁並詣商第,周視動止,審悉幽隱,其毋諱匿,朕將採焉。”姁即與超以詔書趨詣商第,第內讙譟。食時,商女女瑩從中閣細步到寢,姁與超如詔書周視動止,俱合法相。超留外舍,姁以詔書如瑩燕處,屏斥接侍,閉中閤子。時日晷薄辰,穿照蜃窗;光送著瑩面上,如朝霞和雪豔射,不能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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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為鈺而死為晗而惜
但可以確定的是唐朝以前是不裹腳的,很多人望文生義,把行纏綁腿等等,和後世那種殘忍的裹小腳陋習混為一談。《漢雜事秘辛》已經給證實是明朝文人偽作的。目前最給認可的說法是始於五代南唐後主李煜,逐漸流入民間。但由於沒有明確的記載,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這個事件中,窅娘只是跳舞時裹腳表演。並不是傷筋動骨,搞得腳骨畸形。那種小腳難以支撐身體,根本不可能跳舞好看。
古人以女子腳嬌小為美,有腳大的女人為了某些原因,開始將腳硬塞在小鞋中。這種情況進一步發展,就演變成後來纏小腳的惡俗。需要說明的是,很多人把小鞋或尖頭鞋、厚底鞋看做是纏腳的產物,這裡其實有先後顛倒之嫌。
建和元年(147)四月丁亥,保林吳姁(xù)以丙戌詔書下中常侍超,說要選大將軍乘氏忠侯商所遺少女女瑩為妃。吳姁即與超持詔書來到商第。超留外舍,姁即到女瑩燕處,摒斥侍者,閉中閤子。時日晷薄辰,光照女瑩之面,如朝霞和雪,嫵媚無比。姁緩撫瑩身,肌理膩潔,拊不留手。姁觀女瑩身段、高低、胖瘦,皆合美女標準。姁即領女瑩微入禁中,並向帝作了匯報。後於六月庚子舉行了盛大婚禮。到八月乙未,便立女瑩為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