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3
回覆列表
  • 1 # 用戶1560177209586

    經評論提醒 修改下

    取得發票的那一方丟失發票聯,應取得開票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寫清楚原來發票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才能代做原始憑證。用電子發票的,由開具方按丟失發票代碼、號碼查詢打印(複印)發票圖片,加蓋開具方單位公章作為入賬憑據。
    發票存根聯或者記賬聯的複印件只能作為原始憑證的附件,不能直接代做原始憑證。發票複印件經提供原件的單位注明:此件是我單位提供,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後,可以作為原始憑據入賬。

    所以意思是不用補開出個證明加個記賬聯複印件也可以的 也不能直接補開吧 來吃了一次飯卻給他開了兩次發票 你說這算不算虛開發票?不過這種事情一般都查不到那麼細的 幾率太小了。

    —————

    沒有啊 你把前面他丟失的找到作廢或者衝紅再給他開 還收了稅錢豈不美滋滋的

    而且本身就是正常經營業務 除了多了兩步操作也沒啥

  • 2 # esohp13030

    如果對方單位17年繳納過此筆稅,對方願意補開發票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