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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I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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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芮111111
1、化學變化和化學性質的區別在於,化學變化指的是一個變化過程,而化學性質是指物質具有的性質。
“食物變質”、“紙片燃燒”顯然是一個過程,所以是化學變化。如果改成“食物會發生變質”、“紙片能夠燃燒”,則是指化學性質,因為一改就變成了它們所具有的性質了。
2、定義不同:
化學性質是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如所屬物質類別的化學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還原性、熱穩定性及一些其它特性。
化學變化是指相互接觸的分子間發生原子或電子的轉換或轉移,生成新的分子並伴有能量的變化的過程,其實質是舊鍵的斷裂和新鍵的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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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用戶6142496000760
化學性質和化學變化是兩個相關但不完全相同的概念。
化學性質是指物質在與其他物質相互作用或發生化學變化時所表現出來的特徵和性質。它是描述物質如何與其他物質發生反應或相互作用的一種方式。例如,物質的化學性質包括其化學活性、氧化還原性、酸鹼性等。化學性質可以通過一系列實驗方法來研究和描述,如物質與酸鹼溶液的中和反應、與氧氣的燃燒反應等。
化學變化則是指物質在與其他物質發生反應或相互作用的過程中,發生了物質組成和性質發生明顯變化的過程。化學變化通常伴隨著新物質的生成,以及原有物質的化學鍵的斷裂和新鍵的形成。例如,物質的燃燒、氧化還原反應、酸鹼中和等都是常見的化學變化過程。這些過程中,物質發生了組成、結構和性質的顯著變化。
簡而言之,化學性質描述了物質與其他物質的相互作用和反應特徵,而化學變化指的是物質在與其他物質發生反應或相互作用時,發生了明顯的組成和性質變化的過程。
化學性質和化學變化的區別在於定義和持續時間。
化學性質是物質固有的屬性,是變化中不會改變的性質,如物質的顏色、狀態、氣味、熔沸點、硬度、密度等。而化學變化是一種物質在發生某種化學反應時,產生新的物質併發生的一系列的變化。這種變化是有過程的,期間會涉及能量的吸收和釋放,而且反應的性質會隨著反應物的不同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