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用戶6239082889972
-
2 # 用戶5895573275049
以詩歌來感發意志,促使個體向善求仁的自覺,以禮實現人的自立,最後在音樂的教育熏陶下實現最高人格的養成。
出處:《論語.泰伯》本章裡孔子提出了他從事教育的三方面內容:詩、禮、樂,而且指出了這三者的不同作用。它要求學生不僅要講個人的修養,而且要有全面、廣泛的知識和技能。
音樂是文明傳承的重要載體,是民族文化精神的重要表現形式。據《論語》記載,孔子的學生子游做武城宰時,就曾以弦歌的形式來宣揚教化。
儘管在古代典籍中有大量關於古代音樂形式以及音樂思想的記載,但如孔子所稱道的《韶》、《武》以及千年以來數量巨大的古代樂曲,我們今天已無緣識荊,即使是在敦煌發現的唐人大曲寫本樂譜,由於書寫潦草等原因,今天也很難說能夠正確釋讀。
這樣,宋元以來用工尺譜記載的樂譜書籍,就成為了我們認識古代音樂極可寶貴的資料。理論上說,這些曲譜屬於戲曲文獻學範圍,它們繼承唐宋聲詩與詞樂,吸收了鼓子詞、諸宮調、唱賺、轉踏等曲藝元素,以及民間俗曲和外族音樂,經過長期打磨、加工,進而形成了獨具風貌的音樂形式。
“孔子說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出自《論語·泰伯》
蘇教版高中語文選修《論語》《孟子》選讀課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