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回覆列表
  • 1 # 才蘇學淺134

    第一類危險源: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能量釋放(如爆炸、火災、觸電、輻射)而造成傷亡事故的能量和危險物質,包括機械傷害、電能傷害、熱能傷害、光能傷害、化學物質傷害、放射和生物傷害等。

    第二類危險源: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的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其中包括機械設備、裝置、原部件等性能低下而不能實現預定功能,即發生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行為結果偏離被要求的標準即人的不安全行為;由於環境問題促使人的失誤或物的故障發生

  • 2 # 用戶4265194272888

    危險源識別清單是指對一個工作場所或者某一項工作進行危險源識別的清單,目的是為了識別出可能存在的危險源,並採取措施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以下是危險源識別清單的一般步驟:

    1. 製定檢查計劃:確定檢查的時間、地點、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方法等。

    2. 收集資料:收集工作場所或工作過程的相關資料,包括設備、材料、作業流程、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等。

    3. 識別危險源:通過實地觀察和資料分析,識別出可能存在的危險源,包括物理、化學、生物、機械、人為等各種類型的危險源。

    4. 評價危險源:對識別出的危險源進行評價,包括對危險源的性質、強度、頻度、範圍和可能的後果進行評估,以確定其風險等級。

    5. 製定控制措施:根據評價結果,製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包括防範措施、監測措施、應急措施等,以降低或消除危險源的風險。

    6. 落實控制措施:將控制措施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指導,確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續性。

    7. 定期檢查和複評:定期進行危險源檢查和複評,及時發現和處理新的危險源,對已有的控制措施進行檢查和評價,以保證安全生產的持續性和穩定性。

    需要注意的是,危險源識別清單的製定和實施需要專業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建議由專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機構進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