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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的環剝技術,是暫時切斷韌皮部,阻止有機營養(光合產物)向下運輸,提高剝口以上枝條的營養水平,提高碳氮比,促進花芽分化的一種有效方法,實踐證明,操作得當,事半功倍,操作不當,弄巧成拙。
為確保這一項技術在生產中能夠正確應用,在具體操作過程中要注意防止以下十點不當之處:
1、防環剝對象不當:適宜於環剝的樹是愈傷能力強,成花困難,適齡不結果的品種和生長勢強旺的樹,絕對不能不分品種和樹勢,見樹就剝。
2、防環剝時間不當:適當的環剝時期應該是5月下旬至6月上旬,果樹花芽生理分化期開始之時,環剝過早,影響新梢正常生長,環剝過晚(7月份以後),當年傷口難以愈合,容易死枝,且環剝過早或晚,促花效果不佳。
3、防止環剝部位不當:環剝應在骨幹枝距中央領導幹15-20cm或側枝的光滑部位進行,切不可在主幹上環剝,以防止樹勢極度衰弱,造成產量低,品質劣,經濟壽命短等不良後果。
4、防剝口不規則:環剝1周後一定要注意對齊剝口,不能使其發生錯位,剝口一週寬窄要一致,且切口不能毛邊,以利傷口愈合。
5、防刀傷過深:環剝時刀刃不能用力過重,要求只切斷韌皮部,不作及形成層和木質部,以利傷口愈合,避免傷及木質部後造成枝條內形成黑色傷環,影響樹體骨架結構的牢固性。
6、防剝口過寬:適宜的環剝寬度是被剝部位枝條直徑的1/15-1/10,最大寬度不超過5mm,寧窄勿寬。
7、防多道環剝:環剝時只能在主枝或側枝上環剝一圈即可,不能既在側枝上環剝,又在其著生的母枝上環剝,更不能在一個枝上同時環剝兩道或多道。對於環剝1次後生長仍較旺的樹或枝,宜在7月初,第1次環剝的傷口至少有1/2已經愈合時,在上次剝口以下3-5cm處進行第2次環剝,且剝口應比第1次環剝的剝口窄一些。
8、防剝枝量過大:1棵樹上,視其生長勢而定,被剝枝不應超過全樹骨幹枝總量的2/3-1/2,留一部分枝不搞環剝,使根系仍能得到少量光合產物,以免過份削弱樹勢,造成樹勢早衰。
9、防剝後塗藥:有些果農擔心環剝部位感染腐爛病菌,因而就在剝口上塗一些藥物,結果死了不少樹(枝)。因此,環剝傷口不應隨意塗藥,以利於傷口順利愈合。
10、防剝後管理不當:環剝以後,若剝口在1個月內仍沒有愈合,應立即用塑料薄膜進行包紮,以促進傷口迅速愈合;環剝以後應加強果園的肥水管理,在生長期加噴2-3次0.3%-0.5%的尿素液+0.2%-0.4%的磷酸二氫鉀液,以補充樹體營養;成花量較大時,次年花期要進行嚴格的疏花工作,使樹體合理負載,維持其健壯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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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核桃果樹上最適合環剝且環剝增效果最好的地方是距離樹幹15-20公分裡面的骨幹枝或者是距離樹幹15-20公分左右的側枝光滑處,如果是臨時性枝條進行環剝,則選擇在被環剝枝條的枝基處進行環剝比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