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用戶8272861878303
-
2 # 90後的嘉銘媽媽
設置輔助崗位的主要目的在於為主營崗位提供服務,在招聘的時候用工單位一般都會通過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相應的勞動者提供服務,也被稱之為勞動派遣員工。
輔助崗位的具體分類:
1、執法輔助類:一般指的是那些具備行政執法主體的相關單位,在日常工作過程中主要配合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日常執法,確保工作的正常開展。
這類輔助崗位比較多,除了文化、城建、安監、環保、司法、公安、交通以及民政之外,還包括市場監管、環保、國土、城管、應急稅務以及農林水等相關輔助崗位。
2、技術技能類:通常從事的為技能以及專業技術崗位,需要具備國家職業資格或者有關專業技術職稱,為公共管理提供各種後備保障與技能支持,比如公共駕駛、廚師、網絡維護、護理、保健以及電工等崗位。
3、特殊工種類:這裡的崗位比較特殊,乾的工作比較苦苦、髒、累,也有一定風險,比如應急特勤、特種設備檢修、B超放射以及艾滋病防治等。
4、窗口服務類,主要為民眾提供公共服務,常見的主要包括衛生、文化、科技、住房、民政、公安以及檔案查閱等崗位。
5、普通輔助類,協助開展日常內部管理以及業務工作,常見的有收費、生活指導、價格調查以及諮詢等輔助崗位。
實際上就是輔助崗位的定義以及具體分類,不同崗位的具體工作職責是不一樣的,對此要進行明確區分。
特警勤務輔助人員,指的是輔警,有別於協警。輔警是指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並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有一定的執法權。輔警主要來源於本地市民,部分來自有志於警務工作的外來人口。輔警分兩種管理:一種是義務輔警,是市民利用業餘時間參與社會治安防控工作;另一種是半專業的輔警,採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輔警成為一種新的職業。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職權才能完成的任務時,只能由在編民警完成,協警僅起輔助作用。從法理上講,協警擁有的只是權利而非權力,此權利與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沒有差別。在執法權限的規定上,協警制度並沒有突破聯防隊(工糾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