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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靈敏溪流p1

    農業用地屬於農地使用權。

      1、定義: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其他單位、個人依法以承包或租賃等方式取得的用於農、林、牧、漁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有期限限制的集體土地使用權。(30年,其他單位和個人需經村民會議或代表的2/3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2、農地使用權的取得:不同主體取得不一樣;四荒土地鼓勵開發利用(可招、拍、協議);

      3、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的內容:發包人、承包人,及雙方權利和義務;

      4、承包土地的調整:2/3村民或代表同意,報鄉鎮政府和縣級農業主管部門批准;

      5、農地使用權的內容:占有;使用;收益;部分處分權;可依法繼承;

      6、四荒:須按約定或達到一定轉讓條件方能轉讓;辦理登記的,經發包方書面證明同意的,可以抵押;

  • 2 # 原味農經

    農業用地主要是指用於農業用途的土地,因此農業用地主要涉及屬於承包經營權、承包權和經營權。